上市公司名称: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菱线缆
股票代码:001208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湘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钢城路
股份变动性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8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菱线缆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菱线缆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收购系湘钢集团通过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湘钢资产经营持有的华菱线缆41.80%股权,从而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收购。本次无偿划转后,湘钢集团直接持有华菱线缆223,363,200股股份,占其股份总数的41.80%。本次划转完成后,华菱线缆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南省国资委。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湘钢资产经营的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上述人员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为落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省国资委压缩管理层级、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理顺企业产权关系的要求,湘钢资产经营根据湖南钢铁集团《关于无偿划转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湖南钢铁[2023]51号),将其持有的华菱线缆41.80%股权无偿划转给湘钢集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湘钢资产经营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华菱线缆41.80%股权无偿划转给湘钢集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华菱线缆223,363,2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1.8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权。
三、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8月10日,湘钢集团与湘钢资产经营签订了《股权划转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签署主体
划出方为湘钢资产经营,划入方为湘钢集团。
2、无偿划转的标的
无偿划转的标的股权为湘钢资产经营所持上市公司41.80%股权。
3、划转基准日
划转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
4、职工安置
本次股权划转不涉及职工分流安置事项。
5、债权债务的处理
本次股权划转不涉及湘钢资产经营债权债务的处理。
6、生效条件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菱线缆223,363,200股股份,目前处于首发限售状态(解限售日为2024年6月24日),不存在其他股权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湘钢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继续履行公司原控股股东湘钢资产经营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承诺事项,该等承诺事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二)在本次无偿划转前,对划入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划入意图等调查和了解的情况说明;本次无偿划转后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划入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划入意图等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经核查,湘钢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主体资格及资信情况符合《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后,湘钢资产经营不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出让人或者划出方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由于正常经营性交易活动产生的往来余额外,湘钢资产经营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取得湖南钢铁集团的批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业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股权划转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为:华菱线缆住所。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湘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湘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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