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高昌轩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高昌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高昌轩先生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离职知识产权承诺书》《员工竞业限制协议》等相关协议,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
● 高昌轩先生负责的工作均已完成交接,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有序推进。高昌轩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徐先彬先生的知识背景和任职履历,以及未来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与业务发展贡献等相关因素,新增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高昌轩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高昌轩先生:男,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应用化学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应用化学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2010年7月至2013年6月任西安瑞联近代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2013年6月至2023年7月历任公司研发部部长、研发总监,负责OLED中间体技术相关工作。2017年8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昌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0.0181%的股份。高昌轩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研发的项目和专利情况
高昌轩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专利、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其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该等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
(三)履行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高昌轩先生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根据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与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在其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公司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或直接或间接地从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离职后2年内不得自办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公司保密信息有关的产品的生产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高昌轩先生离职后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的情况。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结合徐先彬先生的知识背景和任职履历,以及未来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与业务发展贡献等相关因素,经公司技术人员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认定徐先彬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徐先彬先生简历如下:
徐先彬,男,199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高级主任工程师。本科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应用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5月至2019年5月于西安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进行博士后工作研究;2019年6月至2020年2月任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研发部高级主任工程师,主要负责OLED终端材料的开发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先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运行有效;研发人员结构合理,并持续吸收优秀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加入公司研发团队,丰富公司的研发人才储备,提高研发团队的整体实力,不存在对单一核心技术人员重要依赖的情形。
高昌轩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在研项目进展产生实质性影响。
截至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79人、88人及94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26.42%、27.24%及27.98%,公司整体研发人员数量稳定增长。公司认定徐先彬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人数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昌轩先生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现有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吸收优秀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丰富公司的研发人才储备,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人才激励机制,持续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高昌轩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高昌轩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已取得的核心技术;
2、高昌轩先生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员工竞业限制协议》和《离职知识产权承诺书》,双方对知识产权、保密、竞业限制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高昌轩先生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与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高昌轩先生离职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莱特光电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
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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