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权益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权益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3年07月22日 01:56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1年5月6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迪贝电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2021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迪贝电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权益锁定期已于2023年7月21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安排

  截至2021年7月20日收盘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买本公司股票87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成交均价为11.70元/股,成交总额10,227,633.8元(不含交易费),上述购买的股票已按照《迪贝电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自2021年7月22日起锁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迪贝电气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根据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分为首次权益及预留权益两部分,首次权益分两期解锁,解锁安排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后,解锁权益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首次权益总数的5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4个月后,解锁权益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剩余的全部首次权益。

  预留权益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4个月后一次性解锁。

  2022年7月2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权益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可解锁比例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权益对应股票总数的50%,即375,2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迪贝电气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权益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上述解锁部分股票已经全部出售处置。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499,169股(其中首次权益对应股票数量为375,232股,预留权益对应股票数量为123,937股)的锁定期已于2023年7月21日届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30,021,284股的0.38%。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权益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迪贝电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剩余权益锁定期届满后,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的情况,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对权益进行处置。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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