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王闲乐 王擅文
明明是自己借给他人500余万元,却被对方诉至法院要求还钱?虽然赢了官司,但越想越气的燕女士还是选择了报警。近日,经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虚假诉讼罪判处被告人姚某某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
2012年,姚某某结识了妻子的闺蜜燕女士,巧的是姚某某和燕女士都处在同一行业,不同的是姚某某刚入行不久,而燕女士经营多年,事业发展得很不错。因为姚某某是好友的丈夫,燕女士在日常做生意时对他多有关照,很快就为他介绍了一笔工程单。姚某某启动资金不够,就瞒着妻子向燕女士借款,燕女士答应了,将自己的一张信用卡交给姚某某使用。
姚某某也不客气,使用这张卡套现数十万后仍嫌不够,又陆续向燕女士借了两张信用卡,并额外借款310万。此后,姚某某每月将还信用卡的钱直接转至燕女士银行卡账户,再由燕女士来还款。2013年,姚某某又以“资金缺太多了”为由,请求燕女士将名下的一套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贷款人为姚某某,燕女士是担保人。燕女士照做后,将抵押贷款所得的200万交给姚某某使用。出于信任,燕女士催款次数不多,面对姚某某的搪塞,也未再强制要求其还钱。
令燕女士没想到的是,2017年,她竟然被姚某某告上了法庭。更离谱的是,姚某某将每月转账至燕女士银行卡,用于偿还信用卡的流水记录作为“证据”,声称自己多年来一直借款给燕女士做工程,一共给了560余万元,但燕女士一直不肯归还,只能诉至法院要求燕女士偿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2017年7月24日,法院开庭审理姚某某起诉燕女士的民事案件,因证据存疑,判决驳回了姚某某的诉讼请求。虽然官司赢了,但两人的关系彻底破裂。燕女士几次追讨欠款无果后,与2021年3月向公安机关报案。2022年5月,本案移动至青浦检察院审查起诉。姚某某到案后交代,自己在工程进行期间手头拮据,燕女士偶然催讨了一次欠款,让他心生不满,遂捏造事实提起了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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