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津普林”)于2023年06月0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1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23年06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开展核查及回复工作。鉴于回复内容需进一步完善,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3年06月29日前回复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23年06月21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回复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但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完善、落实,且需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及履行相应的审核程序,公司无法按期完成相关回复工作。为切实稳妥地做好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在2023年07月06日前完成上述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