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聘请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487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鉴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挂牌、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退市板块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包括向中国结算取得股东名册、报送退市板块股份初始登记申请数据、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等。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neeq.com.cn)的确权公告。
二、主办券商的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0013881E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1988年07月28日
企业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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