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火炬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7号”文核准,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公开发行了6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00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65号文同意,公司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6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火炬转债”,债券代码“113582”。本次发行的“火炬转债”自2020年12月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5.33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火炬转债”自2023年5月16日起最新转股价格为24.16元/股。
二、“火炬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9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火炬转债”当期转股价的130%。若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31.408元/股,将触发“火炬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火炬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火炬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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