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5月20日 03:22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和茂街333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楼继勇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10人,代表股份59,463,7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044%。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59,461,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01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4人,代表股份3,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梅宏先生、监事会主席陈涛女士因行程临时调整和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均向股东大会提交了书面请假材料);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金奂佶律师、耿佳祎律师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461,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49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461,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49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461,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49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461,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49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461,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49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461,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49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关于公司董事长楼继勇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楼继勇先生回避表决,所持股份36,050,0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23,411,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3%;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49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02《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陈镭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陈镭先生回避表决,所持股份23,100,0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36,361,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49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03《关于公司董事梅宏2023年度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梅宏先生因行程临时调整未能出席会议,所持股份1,378,125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59,461,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49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04《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何健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何健先生回避表决,所持股份124,256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59,337,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49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05《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王虹2023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461,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49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06《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黄兴旺2023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461,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49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07《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杨建宇2023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461,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49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08《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涛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陈涛女士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其委托何健先生行使回避表决,所持股份140,0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59,321,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49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09《关于公司监事陈源清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461,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49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10《关于公司监事罗旭东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罗旭东先生回避表决,所持股份32,2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59,429,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49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461,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49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461,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49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金奂佶律师、耿佳祎律师现场出席及视频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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