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见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本公司202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08,429,3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不超过人民币30,842,939.8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8,429,3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23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发行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范丽明、李铠、林鸿、朱胡勇、罗云波、庄云江、杨格平、金麟承诺最低减持价:“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本次利润分派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3.98元;北京银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韩燕婴承诺最低减持价:“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80%”,本次利润分派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3.18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号青东商务区B座4层
咨询联系人:徐娜
咨询电话:010-68717009
传真电话:010-68700510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