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慷先生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自愿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规范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标准统一,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审议修订《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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