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5月11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CAHAYA JAYA INVESTMENT PTE.LTD.、伟明环保全资子公司伟明(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建设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万吨镍/年)项目的合资框架协议》,协议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印度尼西亚中苏拉威西省摩洛哇丽县中国印度尼西亚综合产业园区青山园区内,共同投资建设红土镍矿湿法冶炼年产2.0万金属吨新能源用镍原料项目(镍中间品),本项目投资总额暂定为5亿美元,由各方(或各方关联公司)在印尼组建的合资公司实施本项目,格林美(无锡)将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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