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陕西上市公司协会根据陕西证监局工作部署,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2023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
届时,公司董事长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将代表公司参加本次活动,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网络沟通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加!
活动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5:00-17:00
活动地址:“全景路演”
网址:http://rs.p5w.net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3-030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股票简称:ST大集,股票代码:000564。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查及说明
㈠ 公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㈡ 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已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重整工作,根据《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中“先重整,后引战”的相关安排,已预留531,776.87万股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及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现金流。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收到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新供销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供销基金”)的《投资意向函》,于2022年10月26日与意向战略投资者新供销基金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见2022年9月14日《关于收到新供销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意向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2022年10月26日《关于与新供销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目前,公司正在根据新供销基金的要求补充提供2022年年报等最新资料,公司全力推进战略投资人引进工作,力争2023年内完成战投引入工作。公司能否与意向战略投资人达成正式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相关规则披露意向战略投资人引入的有关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商控”)或其一致行动人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2022年11月3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增持价格不低于0.99元(含)/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于2022年12月1日起停牌5个交易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顺延5个交易日,详见公司2023年2月3日《关于股东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经向海航商控询问,截至2023年5月8日收盘,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已增持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50,035,000股,增持股份金额为5,000.62万元。增持计划将于2023年5月10日到期,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及子公司涉诉情况详见2022年9月14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2022年10月20日《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2023年1月10日《关于累计诉讼、仲裁及相关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年4月29日《2022年年度报告》,目前尚未发生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进展,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分别与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了《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根据年审机构出具的重组标的2016-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和审计报告,盈利补偿方2018、2019、2020年度均未完成业绩承诺。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1年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公司已受领完毕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2018、2019、2020年业绩承诺补偿债权对应的偿债资源。对于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2018、2019年的业绩补偿承诺,公司继续向相关承诺方追偿。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就2020年度盈利补偿责任对公司、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被告双方已在法院的组织下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尚未正式开庭。详见2022年9月14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2023年1月10日《关于累计诉讼、仲裁及相关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年3月18日《关于受领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业绩承诺补偿债权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2023年4月29日《关于受领完毕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业绩承诺补偿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㈢ 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等情况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等情况。
㈣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在本次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向控股股东询问,其一致行动人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增持公司A普通股股票35,000股,增持股份金额4.62万元,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㈠ 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公司股价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㈡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五、郑重提醒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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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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