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2023年04月20日 01:42 证券时报

  (上接B221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现上述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中期票据、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交易商协会审批额度为准;

  2、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

  3、发行期限: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4、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承销商情况确定;

  5、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新项目、新业务的投入以及偿还存量债务等;

  8、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经查证,公司信用情况不存在异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交易商协会审批额度为准;

  2、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

  3、发行期限: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超短融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4、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承销商情况确定;

  5、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偿还存量债务以及补充自身流动资金等;

  8、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经查证,公司信用情况不存在异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实施,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时机、承销方式及发行对象选择等具体事宜,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

  2、决定并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并经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六、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3-010

  债券代码:148105 债券简称:22皮城01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现该公司债券注册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补充营运资金、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战略发展需求及符合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继续注册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关权利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

  现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公司满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得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2、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关于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4)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3、经查证,公司信用情况不存在异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票面利率及发行后涉及的利率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6、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1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到期债务、项目投资及符合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9、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1、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公司债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债券期限、债券品种、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和利率调整条款等含权条款、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安排等,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及其他为完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所必须确定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就完成公司债券发行做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执行发行及申请上市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信息披露等)及在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己就发行做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5、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董事会授权人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之日起,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行使上述授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有利于提高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48105 债券简称:22皮城01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或者直接进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002344.shtml)参与。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月明先生、财务总监乔欣女士、董事会秘书杨克琪先生、独立董事王保平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3-004

  债券代码:148105 债券简称:22皮城01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3年4月18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4月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月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丛培国、王保平、杨大军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3〕2788号审计报告,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8,921,418.34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729,006,051.10元,扣除2021年度现金股利分配38,478,508.80元,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69,448,960.64元。按母公司2022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7,892,141.83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41,556,818.81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82,616,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5元(含税),共计派发57,717,763.20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883,839,055.61元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金流较为充裕,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与公司的成长性相符合,与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该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278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9,255.79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4.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13.42万元,同比下降17.6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计划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0,000万元,营业利润50,000万元,计划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500万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创佳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创佳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2.1《公司满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2《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12.2.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2.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2.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2.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2.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2.6《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2.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2.8《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2.9《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2.10《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2.11《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2.12《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3《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一)》。

  14.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6关于修订《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4月)、《关联交易制度》(2023年4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4月)、《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规定》(2023年4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二)》。

  15.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2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3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4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5关于修订《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6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4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4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4月)、《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4月)、《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2023年4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4月)、《信息披露制度》(2023年4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暂缓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公司工作安排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暂缓发出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待相关工作安排确定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立即召开会议并及时发出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3-005

  债券代码:148105 债券简称:22皮城01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3年4月18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4月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书面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能够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3〕2788号审计报告,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8,921,418.34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729,006,051.10元,扣除2021年度现金股利分配38,478,508.80元,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69,448,960.64元。按母公司2022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7,892,141.83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41,556,818.81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82,616,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5元(含税),共计派发57,717,763.20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883,839,055.61元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此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公司在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对其工作效率、负责态度、敬业精神等均表示满意,现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创佳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创佳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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