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处置*ST海核股票的议案》。为有效调控公司流动资产配置,使效益最大化,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起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重机公司”)以“5.01元/股”及“处置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孰高者作为处置价格底线,委托券商代为处置其持有的355,692股*ST海核股票(含因发生配股、送股、转增等情况增加的股份)。授权处置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方式、时机、价格、数量等,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处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授权处置*ST海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进展情况
2023年4月17日,起重机公司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一德街证券营业部,通过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将其所持*ST海核股票355,692股全部出售完毕,成交均价为5.0711元/股,成交金额合计1,803,763.51元。本次出售后,公司不再持有*ST海核股票。
本次资产处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权起重机公司择机处置*ST海核股票是基于公司实际及证券市场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出售*ST海核股票扣除成本和相关交易税费后,增加公司现金流入1,800,151.27元,与入账价值相比增加18,134.35元,出售所得将用于起重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最终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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