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2023年04月18日 03:08 证券日报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我们审计了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202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做出合理的会计估计;(4)重大异常事项的披露及其处理结果;(5)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保证。

  二、 内部审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实施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做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资产完整、财务信息真实及经济活动收支合规、合理、合法。财务报告和相关指标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错报。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

  二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全面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所有监事均按时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从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 职责,全面跟踪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情况,列席了公司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等进行了有效监督,主要情况如下:

  (一)检查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的决 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经

  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有损于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认真审查了公司的财务报表等文件,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

  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

  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

  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能得有效执行。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董

  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发生。

  三、监事会工作规划

  (一)依法完善监事会的各项监督职能,规范公司生产经营各方面运作模式,确保监事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依据相关规定完善监事会工作职能,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使监事会工作有法可依,转变思想,将被动监督变为主动要求监督,积极参与公司的有关会议,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做好数据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做好数据转换工作。

  (二)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点,落实专项调查处理结果,监督监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2023年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会、监事会的召开程序与决议事项;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监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会、监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形成了相互的制衡机制。公司监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要求,切实履行了各项职责,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重大决策都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强化对重要部门的监督力度,提高监事会工作人员综合技能,提升监督水平。

  监事会通过审议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济运行状况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在公司经营管理上,董事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带领公司上下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奋力拼搏,认真落实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保持了生产经营的稳健运行。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经营业绩说明

  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58,834,540.8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183,540,176.13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51,164,208.7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116,420.88元,减去已实际分配的2022年上半年现金股利40,021,351.20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9,048,627.81元。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对于提交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或事项,均获得通过,未出现董事提出反对或放弃权的情形。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与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会议全部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均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于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办理的事项,董事会均能依法及时予以落实和执行,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职,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1、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和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就涉及公司重大战略发展的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2、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审议,对公司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3、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秉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职责,对第一届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年7月修订版)》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应尽职责。受国内经济下行且出行政策的限制,部分独立董事的本年度现场工作时间、现场参会次数受到一定的影响,但公司以多种形式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确保了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完善监督、重大决策等方面的有效履职,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1、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均按时出席,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5次临时股东大会,均按时出席了各次股东大会。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也不存在对会议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工作

  2022年,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公平的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通过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及公司重大决策等情况,有效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六)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2年,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回复“互动易”平台问题、接听投资者热线、完善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专栏等多种方式开展投资者沟通工作,使公司与投资者、社会公众之间有了良性互动桥梁,有效的向投资者及社会公众传递公司价值,正向提升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为切实做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2022年参加了参加安徽辖区上市公司2022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听取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公司认真、及时的做好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的维护工作,公司在做好未公开信息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及时予以回复,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情况。

  (七)规范治理的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公司运作。2022年,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遵守保密义务,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八)利润分配的情况

  2022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74,6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36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0,021,351.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结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积极回报股东,实现与投资者共享成长收益。

  (九) 对外投资

  2022年公司以年产15万吨工程机械核心零部件智造项目,在安徽省广德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拓山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黑色金属铸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用零部 件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经营计划

  在2022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结合对行业的一个预判,提出2023年的经营计划如下:

  公司2023年度力争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保持研发创新投入,丰富产品门类,源源不断的输出附加值更高的挖掘机底盘“四轮一带”的产品。利用现有优势,提升公司挖掘机底盘“四轮一带”的产品的技术水平。

  继续实施高品质和低成本战略,优化设计工艺,严控采购成本、外协成本和制造费用,减少质量损失,不断提升产品毛利率。

  2023年,董事会将以规范、高效的决策方式,充分履行“定方向、决大事、控风险”的职能,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要求,按照确定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实现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重点

  1、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1)是加强董事会建设,提升企业治理效能。建立健全沟通机制,针对重大事项提前充分交流意见。

  (2)是全面加强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坚持底线思维,健全完善全过程、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和机制,认真梳理评估、及时有效化解投资、资金、信披、 法律等领域风险。

  (3)完善生产管理系统,结合产能和市场需求,分解生产订单,确保定单完成率。生产环节通过质量体系,输出完全合格的交付产品。动态对操作过程进行培训,并固化操作标准。

  2、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1)全力推进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同步开工投产。

  (2)加快工程进度年产15万吨工程机械核心零部件智造项目(一期7万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3、加强发展规划与科研

  (1)推进公司中长期规划以及项目调研。

  (2)强化研发机构建设,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与生产部门建立高效合理的交流机制,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高研发与生产的适配度。

  (3)深入开展研发中心各项课题,打造智能制造的核心优势。

  4、持续深化改革,不断释放活力

  (1)优化组织机构,梳理岗位编制,组织实施中层干部岗位竞聘工作。

  (2)综合考虑各板块专业人员配置及装置项目进度,灵活平衡协调以解决人员配置紧张的问题。

  (3)促进人才“双循环”。充分利用校园招聘、社会招聘、定向培养等多元化、招才引智和用工方式,重点引入、公司发展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建立更加敏捷有效的人才交流和调配机制,促进人才在公司内部的跨岗位的流动学习。

  最后,董事会衷心感谢各位股东、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给予公司的重要支持、帮助、努力付出。2023年,我们将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强化核心优势与竞争力,为股东创造合理的长期投资回报。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3-017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杨顺先生、游亦云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三)关联担保情况

  预计2023年由关联方徐杨顺、游玺湖、游亦云、徐建风进行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0.00万。

  (四)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五)关联方关系概述

  1、玉环拓峰汽配加工厂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杨顺堂弟徐风余控制的企业,故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2、徐杨顺直接持有公司55.97%的股份,通过持有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4.88%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4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7.43%,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徐建风直接持有公司11.19%的股份,通过持有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30%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28%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1.47%,同时,徐建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游亦云直接持有公司5.59%的股份,通过持有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15%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14%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73%,同时,游亦云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游玺湖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杨顺的配偶。

  故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六)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经营相关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价格,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签署了合法有效协议及文件,相关权利义务均得到了履行,不存在现存的或潜在的争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出于公司自身利益考虑,且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向关联交易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了解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后,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比照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的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所需。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表示认可,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过往业绩,以及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测算的,实际发生金额按照双方具体达成的合作确定,具有不确定性,上述差异具有合理性。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通过,关联董事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相应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 001226           证券简称: 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 2023-018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834,540.8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183,540,176.13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51,164,208.7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116,420.88元,减去已实际分配的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现金股利分派40,021,351.20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9,048,627.81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本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现金分红条件为“上市后三年内,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并且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如果公司没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鉴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已进行了现金股利分派,同时公司正在进行公开发行证券事项,同时考虑日常生产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需要,为保证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顺利实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并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规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各项业务 发展、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 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资金需求 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 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求出发,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2022年年报及审计报告的认真审阅,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求出发,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 001226           证券简称: 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 2023-019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2020年度,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正裕工业健盛集团和仁科技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东山精密、泰尔重工、广大特材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正裕工业、健盛集团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东山精密、泰尔股份、广大特材、中潜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签署万向钱潮、健盛集团、恒威电池、正裕工业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泰尔股份、广大特材、联赢激光2021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0年度,签署万向钱潮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签署万向钱潮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签署万向钱潮2021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0年度,签署云图控股川能动力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扬杰科技容百科技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签署云图控股、川能动力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扬杰科技、容百科技、金桥信息世茂能源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复核扬杰科技、容百科技、金桥信息、世茂能源2021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 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标准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注:2022年度审计费用中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审计结果 符合公司实际,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会议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 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如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一家大型的专业审计机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丰富,其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对公司续聘其担任 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没有异议。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监事会就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 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通过之日起生效。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证照。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八

  证券代码: 001226           证券简称: 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 2023-020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多家合作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之前申请的未到期的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融资、票据贴现、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可使用。该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经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授信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项目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年期限。

  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3-021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23年03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日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其中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提名徐杨顺先生、游亦云先生、黄涛先生、饶耀成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六一先生、叶斌斌先生、赵晶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7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陈六一先生、叶斌斌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赵晶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陈六一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杨顺先生,男,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在读。1989年11月至今,任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 5 月至 2020年3月,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徐杨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788,377.00股,占比55.97%,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杨顺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游亦云先生,男,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 年11月至今,任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游亦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77,205.00股,占比5.59%,除了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杨顺先生配偶的弟弟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游亦云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黄涛,男,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7 年9月到2017年4月,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四季路营业部理财经理、四季路营业部综合主管、衢州营业部总经理助理;2017年9月到2018年10月,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衢州营业部总经理;2018年11 月至 2020年3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涛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饶耀成,女,1990年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4月到2013年3月任南京维赢法律咨询中心主任助理;2013年4月到2016年12月任南京利佳生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法务;2018年3月到2020年5 月任南京汉玖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人事行政总监、法务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饶耀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饶耀成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六一,男,1961 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高级会计师。1985年7月到 1988年10 月,任杭州市广播电视工业公司主办会计;1988年11月到 1992年10月,任西湖电子集团公司音响设备厂财务科长;1992 年11 月到 1993年11 月,任浙江省台胞同源实业公司财务总监;1993年12月到 2002年3月,历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分析师、诸暨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定安路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2002年3月到2003 年5月,任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项目艺术总监;2003年5月至2021年1,任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六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六一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叶斌斌,男,198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2006 年 8 月到 2015 年 4 月,任玉环市人民法院科员;2015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0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叶斌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叶斌斌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赵晶,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年7月到1984年9月浙江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84年9月到1987年4月浙江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工程师、副大队长,1987年5月到1996年12月浙江省华厦建筑基础工程公司工程师、工程部经理,1997年1月到2008年8月杭州海博地基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工,2008年9月到2012年4月浙江天江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外企董事长2012年5月至今现在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总工。

  赵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赵晶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3-022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六一,作为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备文件:

  1、陈六一先生的履历表;

  2、陈六一先生签署的声明;

  声明人(签署):陈六一

  二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3-23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叶斌斌,作为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备文件:

  1、叶斌斌先生的履历表;

  2、叶斌斌先生签署的声明;

  声明人(签署):叶斌斌

  二二三年四月十八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4-27 曼恩斯特 301325 --
  • 04-26 万丰股份 603172 --
  • 04-26 中芯集成 688469 --
  • 04-21 三博脑科 301293 --
  • 04-20 晶合集成 688249 --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