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全资子公司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名下自有资产为抵押,向银行申请2,900万元的并购贷款。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并购贷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芳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芳芷”)签署《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芳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视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青岛视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视康”)100%股权,交易金额为6,65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4日,青岛视康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莎普爱思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莎普爱思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010)。
为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销售公司名下自有资产抵押,向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埭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申请2,900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向上海芳芷支付青岛视康并购交易价款,贷款期限84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财务部负责人具体实施后续相关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抵押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
3、法定代表人:鄢标
4、注册资本:8,8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02-14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批发:日用百货、化妆品;服务:医疗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及企业营销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三、抵押资产情况
本次抵押的资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名下自有资产,包括中瑞国际广场3幢101-106室房产、118-122室房产、201-217室房产。
除本次抵押外,上述不动产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并购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借款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行: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埭支行
2、贷款金额:2,900万元人民币
3、贷款期限:84个月
4、担保方式:以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名下持有的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提高公司资金周转率,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资金使用计划以及长远发展规划。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的并购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购贷款所需的资产抵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安排,更好地支撑公司业务拓展,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3-016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鄢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相关情况。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3年4月12日上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全资子公司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为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名下自有资产抵押,向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埭支行申请2,900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向上海芳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青岛视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并购交易价款,贷款期限84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财务部负责人具体实施后续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全资子公司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3-01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汪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3年4月12日上午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全资子公司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为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名下自有资产抵押,向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埭支行申请2,900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向上海芳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青岛视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并购交易价款,贷款期限84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财务部负责人具体实施后续相关事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全资子公司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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