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弘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6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议转让所持江苏省信用
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拟将持有的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信保集团”)0.5557%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500万元),以2022年6月30日所持股权之评估值为交易价格,非公开协议转让给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信集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国资委”)的批准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清理非主业投资,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公司将持有的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信保集团”)0.5557%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500万元),以2022年6月30日所持股权之评估值为交易价格,非公开协议转让给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信集团”)。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获得江苏省国资委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亿元
法定代表人:浦宝英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投资、管理、经营、转让,企业托管、资产重组、管理咨询、房屋租赁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业务。
(二)股权结构
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三)主要财务数据
国信集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2128.17亿元,净资产1055.1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20.77亿元,净利润21.93亿元;
国信集团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2183.07亿元,净资产1087.96亿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37.69亿元,净利润34.58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8.98亿元
法定代表人:翟为民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46号金融城3号楼
经营范围:再担保业务,担保业务,投资和资产管理,财务顾问,市场管理,商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资产评估,设备及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6月30日,江苏省省财政厅持股比例22.12%;省国信集团等9家省属国企合计持股比例8.89%;37家地方政府及地方国企合计持股比例68.99%。
(三)主要财务数据
省信保集团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亿元
■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以公司2022年6月30日所持标的企业股权的评估值为作价依据,最终的交易价格以经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股权评估价格为准。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交易双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将与其他转让方一并和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合同主体:公司及其他转让方、国信集团
交易价格: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经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标的股权评估价格。
支付期限:自标的股权评估结果经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完成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转让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全体转让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目标公司及时将标的股权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至甲方名下。
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有权机关批准同意标的股权转让之日起生效。
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补偿金以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费用)。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持省信保集团股权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每年末较年初增值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2021年末,公司持有省信保集团股权的账面价值为7268万元,本次按照评估值转让,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转让收益。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江苏省国资委的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弘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7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经营及出租资产的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公司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规范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对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和向关联人出租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合理预计,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1200万元。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弘业股份2023年度日常经营及出租资产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罗凌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符合行规,不存在公司向关联方输送利益、转移资源和义务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关联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集团”)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单一关联法人主体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0.5%。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勇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南京市软件大道48号
主营业务:金融、实业投资,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国贸贸易;房屋租赁;茧丝绸、纺织服装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苏豪控股资产总额3,233,950.33万元,归母净资产885,120.23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2,019,002.40万元,归母净利润49,641.5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企业名称: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周剑秋
注册资本:100777.7778万人民币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3幢
主营业务: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末,弘业期货资产总额1,048,392.87万元,归母净资产183,732.39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152,774.67万元,归母净利润1,238.1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3、企业名称:江苏苏豪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涛
注册资本:71500万人民币
住所:南京市汤山温泉旅游度假区规划展览中心
主营业务:医疗服务;养老护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贸易经纪;家具、医疗器械、智能家居产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机械设备及相关零部件、保健用品、健身器材、文化用品及体育器材的租赁、销售及维护;食品、化妆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办公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玩具、工艺礼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健康管理咨询服务;家政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电子商务;职业中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末,苏豪健康资产总额77,372.61万元,归母净资产 77,340.48 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502.32万元,归母净利润2,677.2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苏豪控股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法人为苏豪控股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苏豪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及销售均参考市场价格,按照与非关联人同等交易价格定价;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价格参考相同规模项目的利润水平确定;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产的价格以房租评估值为作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符合行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公司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上网公告文件
1.弘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弘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弘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5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业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协议转让所持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议转让所持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
二、审议通过《弘业股份2023年度日常经营及出租资产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罗凌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经营及出租资产的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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