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3年04月11日 02:41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贡震秋女士、沈飒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贡震秋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沈飒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贡震秋女士和沈飒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贡震秋女士和沈飒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贡震秋女士、沈飒女士在分别兼任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已聘任王曼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1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公司董事长王靖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曼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并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王曼女士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王曼,女,1985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副主任科员,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江苏银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王曼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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