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讯 近日,ST康美公告,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宣告康美实业破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美实业持有公司7.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1%。康美实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此次被法院裁定破产,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有利于公司控制权保持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据公告,揭阳中院在《民事裁定书》中表示,“康美实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管理人申请宣告康美实业破产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宣告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破产。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康美实业曾是康美药业的第一大股东,ST康美(原康美药业)2021年三季报显示,康美实业持股约13.71亿股,持股比例达27.58%,为ST康美的第一大股东。
据企查查显示,康美实业控股股东为马兴田。随着康美实业宣告破产,其背后的马兴田或正式“出局”。
相较于康美实业,康美药业曾风光无限,但因财务造假问题,一步步从“千亿白马”沦落到市值不足300亿。
2018年底,证监会日常监管发现,康美药业财务报告真实性存疑,涉嫌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当即立案调查。
2019年4月,康美药业发布了一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解释称,公司2017年财务数据是出现了会计差错,货币资金多计入299亿元。
但事情并未结束,2019年8月,证监会查明后发布《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康美药业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6亿元,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1.28亿元;累计多计利息收入5.1亿元;累计虚增营业利润41亿元。彼时,“康美案”震惊A股,并引发了中国证券集体诉讼首案,涉案投资者人数超过5万。
最终,康美药业原实控人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0万元;康美药业因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500万元。
另外,对于上述集体诉讼案,康美药业作为上市公司,承担24.59亿元的赔偿责任;马兴田夫妇及邱锡伟等4名原高管人员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属故意行为,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
(中国小康网综合自新京报、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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