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正忙于筹办儿子婚礼 大街上却贴满法院对其“处罚警告”

男子正忙于筹办儿子婚礼 大街上却贴满法院对其“处罚警告”
2023年04月10日 10:43 红星新闻

“本院限你于2023年3月27日前履行全部义务,若逾期仍不履行,将依照相关规定,预作出决定如下:1.罚款1000元;2.拘留15日.......”

一张《预处罚通知书》正张贴在被执行人独某户籍地人员聚集的场所,而独某此时正在为其子筹办结婚事宜。

这样的失信曝光信息被众人围观,于独某而言效果咋样?

近日,山西省汾阳市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过程中,执行干警对严重怠于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独某、李某发出《预处罚通知书》。

该起案件要追溯到六年前。

2017年1月6日,独某与汾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贷款合同》,约定独某借款70000元,由李某对该笔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年4月,汾阳市人民法院判令独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因被执行人独某、李某未按判决履行归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独某、李某与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并未按协议履行。

“春雷行动2023”集中攻坚行动启动后,汾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历年涉地方金融案件进行集中梳理、重新摸排,并于2023年1月10日对被执行人独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拘留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独某口头承诺尽快履行义务,但一直未实际归还借款本息。

执行干警在现场调查时,得知独某近期正忙于为其子筹办结婚事宜,随即在其户籍地人员聚集的场所张贴《预处罚通知书》及失信曝光信息,限其于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关义务。若逾期未履行,法院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收到“处罚警告”后,独某一改之前的态度,与另一名被执行人李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该案自此履行完毕。

鉴于独某主动履行了义务,汾阳法院决定对《预处罚通知书》的内容不予执行。

《预处罚通知书》是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对被执行人实施惩戒前的一种善意提醒。以预留空间的方式,针对一些有履行能力但不自动履行,尤其是法律意识淡薄,且不清楚执行措施的被执行人发出“惩戒预警”,既达到了打击违法、督促执行的目的,又兼具教育性和灵活性,做到了惩戒性与实用性相结合。

素材来源:吕梁中院、法治号

来源:法报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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