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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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业务主要涉及精细化工、新材料和新能源三大板块。
精细化工产品:环保有机溶剂、正异丁醛、丁辛醇、多元醇、耐高温环保増塑剂、绝缘树脂、粉末涂料单体、光固化涂料单体等多个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涂料、油墨等相关行业。产能、品质及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拥有国内国外两大市场,是多家世界500强化工及涂料企业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
新材料产品:针状焦、负极材料(石墨化)、正极材料、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利用等多个产业项目,产品主要应用于电炉炼钢、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
新能源产品:多种规格型号的方形铝壳锂电池、电池组以及储能系统等,产品定位于“泛储能”应用端,覆盖大型集装箱式储能系统、工商业储能产品、户用储能设备以及通信备电等多个应用领域。
公司建有江苏省有机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通百川绿色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电化学储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多层次、高水平的互动研发平台。公司负责了GB/T 3729《工业用乙酸正丁酯》、GB/T 12717《工业用乙酸酯类试验方法》、GB/T 23967《工业用偏苯三酸酐》、GB/T 26609《工业用乙酸异丁酯》等多项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修/制订工作。海基新能源具备开发不同材料体系、多种型号产品能力,配备高精度的材料检测、电池检测设备,并通过CNAS实验室认证。海基新能源引进了全自动化生产设备,各工序通过MES系统衔接,建立了一条高度自动化、信息化、可追溯性强的智能生产线,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安全性、高一致性、长循环寿命的高质量产品。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专利244项,其中发明专利78项、实用新型161项、外观设计5项。
(一)公司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目前销售的主要产品基本介绍如下:
1、精细化工产品
(1)醋酸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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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偏苯三酸酐及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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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醇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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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多元醇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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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绝缘树脂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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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丙烯酸酯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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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材料产品
(1)针状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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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极材料(石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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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能源产品
磷酸铁锂电芯及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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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醋酸酯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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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元醇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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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偏苯三酸酐及酯产品
(1)偏苯三酸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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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偏苯三酸三辛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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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醇醚类产品
(1)丙二醇甲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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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丙二醇甲醚醋酸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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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绝缘树脂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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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丙烯酸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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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聚丙烯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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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针状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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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极材料(石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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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磷酸铁锂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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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标准储能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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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公司化工产品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为化工原材料行业,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冰醋酸、正丁醇、甲醇、乙醇、丙醇、正丁醛、偏三甲苯等各类基础化工产品。上述化工原材料多为大宗商品,行业发展成熟,原材料供应充足,其市场价格受供需关系、国际油价等因素影响较大,国际油价的大幅波动会一定程度影响相关原材料的市场价格,进而影响公司的直接材料成本。在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时,公司会根据原材料变动幅度并结合市场需求情况调整产品销售价格,但变动时间可能存在滞后性。因此上游行业的波动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采购成本和产品售价。公司化工主要产品醋酸丁酯、醋酸乙酯、醋酸丙酯、三羟甲基丙烷、丙二醇甲醚醋酸酯、偏苯三酸酐、偏苯三酸三辛酯、丙烯酸酯等的下游应用领域极为广泛,覆盖涂料、油墨、树脂、增塑剂、光固化材料、水性涂料等众多领域,这些领域发展较为成熟,与日常生活及生产应用息息相关,受国民经济运行影响较大,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将改变下游行业的需求,从而影响本行业产品销售价格。
新材料产品目前上游原材料主要为煤焦油,原材料供应方面,我国作为世界焦炭大国,焦炭和煤焦油加工产业无论在规模上还是技术上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生产针状焦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在我国市场上供应充足,较易采购。新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石墨电极,进而应用于动力领域、储能领域、消费电子、电炉炼钢等,市场前景良好。
新能源产品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是锂电池材料行业,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电池隔膜、正负极箔材以及各种添加剂。以上材料主要分为锂电专用材料和大宗商品,其中锂电专用材料目前已基本完成国产化,国内产业链完善;大宗商品主要涉及铜、铝等金属材料,原材料价格会受到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新能源产品主要包括锂电池、储能模组以及储能系统等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发电配套储能、火电调频、电网侧储能、用户侧储能以及离网型微电网等多种形态。下游用户包括储能系统集成商、储能终端用户等群体。
(四)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合理预测原材料需求,在保障一定的安全库存的基础上,按月组织原材料采购。公司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已建立起了详细的供应商档案,并在综合比较产品价格、质量、供货稳定性等因素的基础上优化采购结构,通过市场行情分析及时把控原料价格走势,依据公司销售订单情况、原料库存情况和行情波动趋势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调整采购节奏,在保障生产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减少资金占用率。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每月根据销售部门下达的产量目标,安排公司各生产环节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和原材料计划消耗定额报送原材料需求计划,经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下达供应部门采购。公司生产、检验部门按照行业相关标准全程监控产品质量。对于新产品,由技术开发中心负责生产工艺及产品全程质量的监控工作,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以确保对产品开发过程实现有效控制。
3、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自营模式向境内外销售。化工类产品主要应用于涂料、油墨、树脂、增塑剂、光固化材料、水性涂料等行业,并与多家知名涂料生产企业紧密合作,不断丰富销售渠道,开拓新客户。公司与部分大客户按月签订销售订单,每月底依据市场行情的波动情况、对下月原材料的预判以及库存情况进行报价,与大客户协商确定下月供货数量及结算价格。对其余客户采用按单报价的方式,严格遵守合同确定的条款,严格监管合同执行情况、应收款回收情况,以降低资金风险。在签订合同时,公司会根据合同数量核算原材料需求,并及时签署锁定原材料价格的采购合同,以合理控制价格波动风险。
目前,新材料产品主要是针状焦、负极材料(石墨化),主要应用于锂电负极材料和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并进一步供给下游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消费电池和电炉炼钢产业。
新能源产品主要为电芯以及储能系统。电芯产品为海基新能源标准产品,根据客户需要进行交付;储能系统是专业化较强的产品,通常根据客户差异化的需求定制开发,为了加快交付速度,减少二次开发的投入,公司已将储能的基础单元进行标准化,实现便捷交付。公司根据订单生产,按期交付客户,同时锁定部分原材料。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问题。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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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出具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编号:【新世纪债评(2022)010262】,公司可转债资信评级情况为: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债项信用等级:AA-。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10月1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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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1、子公司三羟甲基丙烷相关项目试生产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发布了《关于子公司三羟甲基丙烷相关项目试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子公司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一期5万吨三羟甲基丙烷、2000吨环状三羟甲基丙烷缩甲醛项目”已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试生产方案及装置试生产条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已具备试生产条件。项目产品主要包括5万吨三羟甲基丙烷和2000吨环状三羟甲基丙烷缩甲醛,以及2200吨双三羟甲基丙烷、35000吨甲酸钠等副产品。上述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
上述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可以充分利用西部资源优势,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有利于增强产品的规模优势和该产品市场竞争力。
2、提前赎回“百川转债”
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百川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百川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百川转债”。
2022年3月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百川转债”停止交易及停止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根据赎回安排,“百川转债”自2022年3月2日起停止交易及停止转股。2022年3月2日为“百川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2年3月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百川转债”,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百川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百川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公司本次赎回“百川转债”的面值总额为4,408,500元,占发行总额的0.85%,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百川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百川转债”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2022年3月2日赎回完成后,将无“百川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百川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2年3月10日起,公司发行的“百川转债”(债券代码:128093)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担保事项
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为优化子公司海基新能源治理结构,进一步发展新能源业务,海基新能源通过增资扩股并引入新股东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上海盛联文投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海基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9.5亿元增加至12.15亿元。公司2022年7月12日发布了《关于子公司海基新能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海基新能源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为促使明阳智能、上海盛联增资海基新能源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对子公司海基新能源所负回购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4、“年产5000吨石墨负极材料(1万吨石墨化)项目”投产
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发布了《关于“年产5000吨石墨负极材料(1万吨石墨化)项目”投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公司“年产5000吨石墨负极材料(1万吨石墨化)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正式投入生产。该项目是公司新材料产业多元化发展道路上的重要一环,该项目的建成投产将有利于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丰富产品种类,进一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
5、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因公司2020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百川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从516,977,142股增加至593,165,169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上述公司股本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公司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6、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发布了《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97,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978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97,8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96,200.60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年产3万吨负极材料(8万吨石墨化)项目。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百川转2”,债券代码“127075”;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年10月19日至2028年10月18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7、丙烯酸酯项目投产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发布了《关于丙烯酸酯项目投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丙烯酸酯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正式投入生产。
丙烯酸酯项目是公司对现有产业链的延伸,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拓展高性能环保型产品市场,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品牌影响力,有利于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8、锂电池资源化利用装置试生产
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锂电池资源化利用装置试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20000吨/年锂电池资源化利用装置”已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试生产方案及装置试生产条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已具备试生产条件。该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
该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完善公司锂电材料产业链布局,通过对废旧锂电池材料属性变化和原料的有效分离提纯,可以实现废锂电池安全、环保、有价值的资源循环利用,打通锂离子电池中碳酸锂及镍钴锰等锂电材料循环价值利用的产业链,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9、新戊二醇项目试生产
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子公司新戊二醇项目试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子公司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3万吨新戊二醇项目”,已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试生产方案及装置试生产条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已具备试生产条件。上述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上述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可以充分利用西部资源和能源优势,丰富产品种类,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10、锂电池二期项目进入生产阶段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发布了《关于子公司锂电池二期项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子公司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锂电池二期年产1Gwh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装置已经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进入生产阶段。
海基新能源二期项目的顺利生产,可以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巩固市场地位,有利于发挥规模优势,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11、向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为了满足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2.1亿元向宁夏百川新材料进行增资,宁夏国投新型材料产业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宁夏百川新材料本次增资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夏百川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将由12.9亿元变更为15亿元。
公司2022年12月29日发布了《关于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宁夏百川新材料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12、三羟甲基丙烷相关项目和正异丁醛及丁辛醇项目进展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关于子公司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子公司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一期5万吨三羟甲基丙烷、2000吨环状三羟甲基丙烷缩甲醛项目”(以下简称“三羟甲基丙烷相关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正式投产。
宁夏百川科技实施的“正异丁醛及丁辛醇项目”已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试生产方案及装置试生产条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已具备试生产条件,目前已进入试生产阶段。
三羟甲基丙烷相关项目和正异丁醛及丁辛醇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可以充分利用中西部资源优势,扩大公司生产规模,丰富产品种类,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附加值,有利于公司形成规模优势、产业链优势,增强成本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
13、海基新能源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发展新能源业务,海基新能源拟通过增资扩股并引入新股东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海基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121,500万元增加至121,905万元。海基新能源本次增资扩股并引入新股东国航远洋,可满足海基新能源未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增强海基新能源的资金实力,可提升海基新能源市场开拓能力,进一步发展新能源业务。海基新能源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2023年1月4日发布了《关于子公司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海基新能源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4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铁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7)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3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均为并表范围的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因综合授信额度文件并非实际融资借款文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孙公司董事长签署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向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之核查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4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翁军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7)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向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816,738.16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7,472,069.5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6,385,431.55元,减本报告期已分配的2021年度利润29,658,258.45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45,071,841.71元;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4,720,695.48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7,472,069.5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2,183,216.00元,减本报告期已分配的2021年度利润29,658,258.45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89,773,583.48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投资者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孙公司之间互保外,未进行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母子孙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448,184.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37,228.78万元的188.93%。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6日,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并表范围内母子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母子孙公司之间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融资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不超过520,360.00万元。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担保额度预计
■
注1:“南通百川”指“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宁夏百川科技”指“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海基新能源”指“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如皋百川”指“如皋百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指“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海众”指“江苏海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吉”指“江苏海吉新能源有限公司”。南通百川、宁夏百川科技、海基新能源为公司的子公司,如皋百川、宁夏百川新材料为南通百川的子公司、公司的孙公司,海众、海吉为海基新能源的子公司、公司的孙公司。
注2:全文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通百川、宁夏百川科技、海基新能源、如皋百川、宁夏百川新材料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南通百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7986239190
名 称: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香江路6号
法定代表人:蒋国强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02月09日
营业期限:2007年02月09日至2027年02月0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担保人的产权关系:被担保人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南通百川100%的股权。
南通百川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南通百川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宁夏百川科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1200MA770UBR9T
名 称: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墩堠路以南,阳和路以北,明月路以东,盛源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蒋国强
注册资本:柒亿圆整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5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纳米材料、化工新材料、电子级化工业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化、易制毒品)的技术研究、生产和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化、易制毒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担保人的产权关系:被担保人是公司子公司,公司拥有宁夏百川科技71.43%的股权。
宁夏百川科技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宁夏百川科技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海基新能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MJ6HFXA
名 称: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法定代表人:郑渊博
注册资本:121,905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19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储能集成系统、智能配用电自动化系统、智能输变电自动化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池、锂电池及电池组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利用自有资金对电力行业进行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担保人的产权关系:被担保人是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32.81%。
海基新能源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海基新能源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如皋百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069507555C
名 称:如皋百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香江路6号
法定代表人:蒋国强
注册资本:17,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05月27日
营业期限:2013年05月27至2033年05月26日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销售(批发(不带仓储)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化工产品(丙二醇甲醚、丙二醇甲醚醋酸酯、异构丙二醇甲醚、二丙二醇甲醚、异构丙二醇甲醚醋酸酯、二丙二醇甲醚醋酸酯)生产、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化工产品及其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担保人的产权关系:被担保人是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百川拥有如皋百川100%的股权。
如皋百川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如皋百川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宁夏百川新材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1200MA77437D73
名 称: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经五路西侧、明月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蒋国强
注册资本:壹拾伍亿圆整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废旧电池及含有镍、钴、锰、锂、铝、铜的有色金属废物的回收、综合利用和销售;废锂离子电池的破碎拆解;废锂离子电池回收及再生利用;锂电池材料、纳米材料、石墨烯材料及化工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技术研究、生产和销售;化工原料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担保人的产权关系:被担保人是公司孙公司,公司通过子公司南通百川及宁夏国投新型材料产业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宁夏百川新材料86.67%股权。
宁夏百川新材料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宁夏百川新材料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保证金额:为满足并表范围内母子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母子孙公司之间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融资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不超过520,360.00万元。
2、南通百川、宁夏百川科技、海基新能源、如皋百川、宁夏百川新材料在上述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择优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关融资合同文件,融资额度如需要两家或两家以上金融机构提供才能满足的,应合理分配融资额度,在不超过经批准的担保额度的前提下与各家金融机构分别签订融资合同文件。
3、公司将根据南通百川、宁夏百川科技、海基新能源、如皋百川、宁夏百川新材料的实际需要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合同,但与各家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的总额不得超过经批准担保额度,相关期限、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文件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依据金融机构贷款的实际使用方案以及与有关金融机构的约定,在担保额度内,决定具体的担保方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将在上述批准生效后,实施并签署有关协议。
4、本次担保的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之前已签署但未到期的担保合同以及在此期间签署的金融机构借款担保合同均有效,担保时间以金融机构合同的有效期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孙公司未来预期收益良好、投资回报稳定,具备承担贷款还本和付息的能力,对其进行担保,是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展业务规模,以满足其正常的流动资金需要,符合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子公司宁夏百川科技、海基新能源、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也不设置反担保,宁夏百川科技、海基新能源、宁夏百川新材料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本次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孙公司之间互保外,未进行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母子孙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448,184.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37,228.78万元的188.93%。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担保额度实施后,母子孙公司之间合计担保余额不超过580,1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37,228.78万元的244.56%。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一)增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百川新材料”)经营发展需求、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百川”)以自有资金2亿元向宁夏百川新材料进行增资,宁夏国投新型材料产业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壹号投资基金”)就宁夏百川新材料本次增资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夏百川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将由15亿元变更为17亿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1200MA77437D73
名 称: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国强
注册资本:壹拾伍亿圆整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24日
住 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经五路西侧、明月路东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废旧电池及含有镍、钴、锰、锂、铝、铜的有色金属废物的回收、综合利用和销售;废锂离子电池的破碎拆解;废锂离子电池回收及再生利用;锂电池材料、纳米材料、石墨烯材料及化工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技术研究、生产和销售;化工原料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本次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南通百川以自有资金2亿元向宁夏百川新材料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夏百川新材料仍是南通百川的子公司、公司的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
本次增资前后宁夏百川新材料的股权构架如下:
单位:万元
■
宁夏百川新材料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宁夏百川新材料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南通百川以自有资金2亿元向宁夏百川新材料进行增资。壹号投资基金就宁夏百川新材料本次增资放弃优先认购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宁夏百川新材料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有助于优化宁夏百川新材料的资产负债结构,可满足宁夏百川新材料未来经营发展对资本的需求,增强宁夏百川新材料的资本实力。
本次增资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体系、建立对宁夏百川新材料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等方式降低经营风险。
五、其他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资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26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97,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978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9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994,028.2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2,005,971.73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0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募集资金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2]B133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已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披露的《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止2023年4月6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发行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募集资金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余额不超过3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2)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7、本次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真核查了上述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所涉及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等,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14:0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4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5日,截止2023年4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公司保荐代表人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5、议案9、议案1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议案7属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即可生效,其余议案属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内容详见2023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9:00—11:00、13:3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3年4月28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慧敏,缪斌
联系电话:0510-81629928
传 真:0510-86013255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邮 编:214422
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55。
2.投票简称:百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
如委托人对议案内容未做明确意见表示,受托人可根据其本人意愿代为行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并公开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4月21日(周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情况,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郑铁江先生、总经理蒋国强先生、财务总监曹彩娥女士、董事会秘书陈慧敏女士、独立董事刘斌先生和公司保荐代表人孟硕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问题征集二维码)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http://n.sinaimg.cn/finance/cece9e13/20200514/34323302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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