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8日 05:0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公司代码:600993       公司简称:马应龙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1,053,891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拟以公司总股本431,053,8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50,868,861.85元(含税)。该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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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基本情况

  我国人口总量维持低增长,老龄化程度加深,推动医药、医疗产业发展。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人口较2010年增长5.38%,年均增长率0.53%,人口呈低速增长态势,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8.70%(其中65岁以上占比13.5%),相较2010年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上升5.44%,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伴随着老龄化的加快、居民健康意识提升以及消费升级等,社会整体医疗需求进一步放大,人均医疗费用将逐步上升。在此背景下,国家一方面出台多项政策激励生物医药产业不断向前发展,推动医药企业加快从仿制药向创新药转型。另一方面在我国医疗资源总量不足、结构性失衡的国情下,为满足基本医疗需求和保障,加快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鼓励民营医疗差异化竞争。近两年,公司所涉行业主要情况如下:

  1、医药工业

  2022年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3,633.7亿元,同比增长0.5%;实现利润5,153.6亿元,同比下降26.3%。各子行业运行呈现分化态势,相较于化学原料药、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药专用设备等子行业实现了较高速增长,生物药品、中药、化学药品制剂等出现负增长或低增长,其中中成药生产、中药饮片加工两个子行业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5.6%、5.5%,利润分别同比下降1.1%、31.9%。(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2022年医药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2、医疗服务

  2022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全年总诊疗人次同比下降1.5%,根据中国药学会统计,样本医院用药金额同比下降3.4%,明显低于上年水平(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2022年医药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根据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2022年1-9月全国民营医院诊疗人次累计同比增长3.1%,全国民营医院出院人次累计同比增长4.8%。

  3、医药商业

  2021 年,全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步增长,增速逐渐恢复至疫情前水平。统计显示,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26,064 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8.5%,增速同比加快6.1 个百分点。其中,药品零售市场销售额为5,449 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7.4%;药品批发市场销售额为20,615 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8.65%。(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2021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

  (二)行业政策情况

  2022年,国家层面发布医药行业相关政策数百条,医药类本年度基调为鼓励创新、加强监管、传承中药;医保类为目录调整、支付改革、带量采购、平台建设;医疗类为推动分级诊疗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现就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的主要政策说明如下:

  1、国家大力支持中医药行业发展。

  近几年,中医药行业利好政策不断,规章制度不断细化,政策方向上从过去的统筹性长期规划到近几年更加具体的包括医保支付、审评审批规则优化、鼓励中药创新等方向的指导,国家从顶层设计上加大对中医药的支持力度。2022 年,中医药相关多个政策发布,包括《“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基于人用经验的中药复方制剂新药临床研发指导原则(试行)》《基于“三结合”注册审评证据体系下的沟通交流指导原则(试行)》、《“十四五”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在注册分类、人才培养、品种保护、一带一路发展等做了细致指导和规划。其中《“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是首个以国务院名义印发的中医药五年规划,显示了国家发展中医药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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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022年中医药重点政策

  2、中成药集采扩面。

  2018年以来,集采已形成常态化格局,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要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并提速扩面,持续降低医药价格,让患者受益。随后国家医保局表明中成药将在2021年部分省份已经组织联盟采购的基础上,2022年进一步有序扩大范围。从推进情况看,报告期内已经开展了广东联盟集采、北京市集采、山东省集采,中标品种均有不同程度降价,独家品种降幅相对较小。2022年9月全国中成药联采办公室成立,启动最大规模集采。随着中药行业集采的推进,中药企业需要适应新形势,将更多的精力转移到创新研发上,加强新产品的科研、学术和循证医学方面的投入,以及具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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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022年中成药五次集采对比

  3、药品监管持续加强。

  2022年4月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年度报告管理规定》,进一步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建立年度报告制度,药品年度报告制度的落地标志着我国药品监管法规体系及监管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同时对于医药企业自身的合规体系建设也将起到促进作用。药品网络监管持续加强,2022年5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了《药品监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11月《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发布,明确禁止销售的药品为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2022年7月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也强调要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药品监管改革,提升药品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此,公司将持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着力提升产品品质。

  4、聚焦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持续推动分级诊疗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市县延伸是今年分级诊疗及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国家卫健委公布首批纳入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的县医院名单。互联网医疗政策进一步打通,驱动医、药、险联动,同时推动互联网医疗回归医疗本质,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性。2022年9月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拟使用财政贴息贷款更新改造医疗设备。2022年11月,中央财政下达卫生健康领域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推动“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和《“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任务落地。同时,不断鼓励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在短板性医疗服务领域开办连锁化、高品质的医疗机构。为此,公司不断深入洞察客户需求,在夯实药品经营的基础上,持续升级医疗服务,推动互联网医院与实体医疗机构的深度融合。

  (三)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情况

  1、发展沿革

  马应龙创始于1582年,以眼药起家,拥有八宝名方。根据中医异病同治的原理以及马应龙八宝名方所具有的“清热解毒、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祛腐生肌”的功效,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司研发人员在八宝名方配伍的基础上,结合消费者的使用反馈,陆续研制推出了马应龙麝香痔疮膏、麝香痔疮栓、龙珠软膏和马应龙八宝眼霜等深受用户好评的产品,经过多年经营,逐步构建了肛肠细分市场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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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马应龙主要产品发展历程

  2012-2015年公司联合中华中医药学会肛肠分会开展了“中国成人常见肛肠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流调结果整体呈现“一高两低”特点,即发病率高、就诊率低和认知度低。由此判断,肛肠健康领域空间广阔,潜力巨大,任重道远。在此背景下,公司贯彻执行品牌经营战略,遵循“目标客户一元化,服务功能多元化”的发展思路,构建肛肠健康方案提供商,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由原先的以药品治疗为主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延伸,涵盖预防、保健、诊断、治疗、康复,并逐步构建细分领域竞争屏障。目前已构建形成医药工业、医疗服务和医药商业的立体产业结构布局。

  2、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1)医药工业

  医药工业逐步构建形成了以肛肠为核心,以眼科、皮肤等为支柱的产品格局,涵盖药品、大健康产品等。公司拥有国药准字号药品百余个,拥有马应龙麝香痔疮膏、麝香痔疮栓、马应龙八宝眼膏、龙珠软膏等独家药品10多个,生产剂型涵盖膏、栓、中药饮片、口服、片剂、洗剂等。大健康品类架构基于“械食卫妆消”全面涵盖功能性化妆品、功能性护理品、功能性食品、消械产品四大类,其中:功能性化妆品包含眼部护理、眼部日用品、面部及身体清洁与护理等产品;功能性护理品包括婴幼儿纸品、婴幼儿护肤品、女性用品等;功能性食品包括润肠促消化、补肾固本、膳食补充等产品;消械产品包含肛肠术后护理、日用电子辅助产品、眼部器械护理、消毒杀菌类等产品,已上市SKU超过400余个,在研产品1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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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马应龙主要药品、大健康产品

  在保障成本、质量、效率的前提下,公司以自主生产为主,委托生产、贴牌生产为辅,采取平台化的工业制造形式,主要剂型软膏、栓剂为国内产能规模最大的生产制造基地之一,中药无菌眼膏为国内首家,拥有化妆品生产车间、中药材提取车间等。核心产线生产设施先进,拥有国际领先、国内尖端的膏栓智能生产线,包括3套自动配料系统、2条高速软膏线、3条高速栓剂线和11个工业机器人、3套CIP系统。同时以马应龙美康江西生产基地打造眼药发展平台,拥有滴眼剂等生产条件。

  公司贯彻落实“全渠道布局,分类侧重”的经营思路,通过自建销售团队拓展线上线下市场,线下市场配置四大渠道线,分别为商业渠道、医院渠道、零售渠道、大健康渠道,覆盖全国8个大区、42家办事处,通过业务人员加强对经销商、代理商、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专卖店、KA商超等渠道的拓展与维护。线上渠道按照产品类别分线配置,涵盖美妆线、护理品线、药品线等,基本实现主流电商平台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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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医药工业运行架构图

  (2)医疗服务

  医疗服务是公司立足肛肠健康核心领域、打造肛肠健康方案提供商、拓展肛肠全产业链的重要支点。公司秉承中医“大医精诚”的理念办医院,先后在武汉、北京、西安、南京、大同等地建立马应龙肛肠连锁医院。目前已汇聚了一批由中国肛肠病治疗领域最具影响力的专家领衔组成的医生团队,拥有主任、副主任医师40多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15人,为当下国内规模领先的肛肠专科连锁医院。同时,为充分发挥马应龙在肛肠领域的优势,在肛肠专科标准化建设、肛肠诊疗技术系统培训及规范、疑难病远程会诊等方面为县级医院提供全方位服务,公司先后与迁安市老干部局医院、临朐县人民医院等分别共建了60余家肛肠诊疗中心。马应龙肛肠连锁医院与众多国家级医药科研机构保持着良好合作,共同建立了北京大学马应龙博士后工作站、卫生部医药生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肛肠病重点专科、军事医学科学院马应龙博士后工作站、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肛肠疾病研究及检测中心、湖北省肛肠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并先后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5项,着力将马应龙肛肠连锁医院打造成为集临床诊疗和科研于一体的专业化医院,使马应龙肛肠连锁医院专家团队始终保持与国际上最先进的肛肠诊疗技术接轨,使患者优先享受到最新科研成果的诊疗服务。马应龙健康云平台“小马医疗”作为公司为打造健康方案提供商,构建商业生态链而构建的专业化、垂直化的移动医疗平台,希望通过整合药品经营、诊疗技术、医疗服务、健康数据等各种资源,链接药企、医院、医疗信息化厂商、医疗器械和智能硬件厂商、体检机构、保险机构等行业资源,构建全链条、一体化的肛肠健康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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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马应龙肛肠诊疗中心合作模式

  (3)医药商业

  医药商业包括医药零售和医药物流两大业务。

  公司医药零售实行以会员管理中心的健康家运营模式,以线下零售药房为依托,以线上业务创新发展为平台,始终致力于健康产业的发展,做大众身边的专业健康管理专家。以“安全、专业、实惠、便利”为核心价值主张,以品牌提升价值,以服务赢得竞争,凭借优质的商品和良好的服务在广大消费者中形成了“买品牌药到马应龙”的口碑。目前,线下经营网点业务涵盖社区零售药房、DTP院线药房、重症慢病定点药房等;线上渠道分布在天猫、京东、美团等各大流量平台上。旗下马应龙大药房连续十四年入选中国药品零售行业百强排行榜,2020年荣获“武汉市疫情防控重点保供突出贡献企业荣誉称号”,2021年入选武汉市线上经营重点企业(平台)。2022年,马应龙入选湖北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医药物流主要从事药品配送、医疗器械批发兼零售、物流服务等,致力于深耕湖北区域市场,构建比较优势,采购模式主要包括协议分销和市场比价采购,销售模式主要包括自营业务、配送业务、分销业务和B端业务。自营业务以承接马应龙体系内部分产品销售以及开展贴牌代理为主;配送业务以向主流连锁药店、第三终端(小微连锁与单体药房)配送为主;分销业务包括厂家协议分销和网络拓展分销,其中厂家协议分销是向取得代理或经销资格的商业企业采购,同时会同生产厂家签订三方分销协议;网络拓展分销是以其拥有的产品资源为基础,向其他商业企业销售产品;B端业务主要是通过线上平台广泛采购全国优势品种,服务终端市场。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32亿元,同比增长4.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0%。主要为公司医药制造业务市场基础良好,贡献了较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利润来源,详细内容请见“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及变化情况

  公司以肛肠及下消化道领域为核心定位,打造肛肠健康方案提供商,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通过深化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根据“目标客户一元化、服务功能多元化”的发展思路,向诊疗产业延伸产业链,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并围绕大健康领域积极寻求发展机会,形成了医药工业、医疗服务、医药商业的产业布局。

  医药工业领域,马应龙拥有八宝名方,含有麝香、牛黄、琥珀、珍珠、冰片、炉甘石、硼砂、硇砂等八味中药,马应龙眼药制作技艺2011年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在此基础上,陆续研制推出了马应龙麝香痔疮膏、麝香痔疮栓、龙珠软膏、马应龙八宝眼霜等深受用户好评的产品。2019年,国家工信部发布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通告,公司治痔膏药获选单项冠军产品,是国内唯一获此殊荣的中药类产品,2022年11月顺利通过国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复评。根据中康资讯《2021年肛肠类市场竞争态势研究报告》显示,2021年公司整体市场份额和零售终端市场份额均实现同比提升,主导产品马应龙麝香痔疮膏、麝香痔疮栓市场表现良好。

  医疗服务领域,公司入选“2022届社会办医医院集团100强”,马应龙肛肠诊疗技术研究院是唯一一家经国家民政部批准设立的肛肠诊疗技术研究院,北京医院为民营医院中唯一的三甲肛肠专科医院,武汉医院联合小马医疗获批成为湖北省内首家民营互联网医院。

  医药商业领域,报告期内马应龙大药房入选中国连锁药店50强、中国药店价值榜百强企业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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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本期大额存单较上期收回减少以及工薪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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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2年4季度公司营收相对较低主要系:一是优化医药商业业务结构,医药商业规模同比下降;二是年底物流不畅影响了部分业务发货。2022年4季度净利润环比下降主要系公司销售费用一般呈周期波动,四季度集中执行部分年度合同的销售费用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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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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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承兴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鲲鹏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中国宝安股份总数的16.04%,第二大股东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宝安股份总数的15.04%,第三大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宝安股份总数的5.92%。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内容如下:

  2022年公司进一步强化品牌经营战略,遵循“目标客户一元化,服务功能多元化”的发展思路,贯彻落实“主体集成,整合经营,运行中优化”的产品定位和开发策略,打造肛肠健康方案提供商,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不断拓宽经营边界,加快构建发展新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32亿元,同比增长4.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0%,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5%。

  (一)老字号焕发品牌新活力。

  公司贯彻实施“守正出奇”的品牌经营战略,坚持传承与创新并重,推动老字号企业开拓创新。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肛肠、眼科、大健康等业务领域策划实施系列品牌推广活动,持续创新传播手段,携手黄鹤楼打造联名IP,推出楚盒·鹤礼,借助创意短视频、全域种草、直播带货等多种形式有效触达终端消费者;全面升级昙华林马应龙体验馆,着力构建大健康产品社群营销集中地。公司通过营销创新、跨界融合、产品升级和场景再造等,进一步推动守正与创新结合,2022年公司品牌价值持续提升,连续19年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品牌价值达502.58亿元。

  (二)产业发展构建新格局。

  医药制造发展韧性突显。深化营销网络建设,精准释放资源,持续强化运营管理,核心品种销售规模稳步提升。发布肛肠健康发展规划,聚力强化肛肠品类经营,巩固产业链优势地位,肛肠品类规模持续稳定增长。回归眼科本源,发展眼部健康产业,围绕眼部美妆、保健、治疗,大力拓展眼美康业务,年内眼科品类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增速达24%。深挖潜力,盘活存量资源,发挥既有优势,以龙珠软膏为核心布局发展皮肤健康护理业务。2022年医药制造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0%。

  大健康发展势头良好。重组大健康事业部,拓展职责范畴,全面统筹公司旗下大健康业务发展。强化顶层设计,持续优化完善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构建高效有序出品体系,积极推动全渠道布局,报告期内大健康业务发展势头良好,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3.75%,线下、线上销售均取得良好进展。

  医疗服务升级运营模式。直营医院求变创新,深化开展立体营销,积极拓展线上业务,入驻美团平台,开设线上店铺,提供在线购买服务并实现销售。持续搭建医疗服务网络,覆盖范围逐渐扩大,截至目前累计签约共建诊疗中心65家;平台经营功能不断完善,推动医疗器械、药品等配送业务拓展,年内供应链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大力推动智慧医疗建设,开发推出肛肠VR数字化诊疗技术、肛肠数字模型库等。探索发展互联网医院,实现复诊开方,互联网诊疗服务模式逐步完善。报告期内医疗服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0.11%。

  医药商业优化业务结构。持续完善医药零售经营功能,重症药房获“双通道”资质,中医门诊获医保资格,探索“医+药+养”闭环机制,推动联动业务发展;加强样板店建设,着力提升门店精细化管理水平;聚力发展B2C业务,推动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优化调整医药物流业务结构,优化网络拓展分销业务,积极探索品牌厂家、医药物流与连锁药店“三位一体”的合作模式,加快推进核心战略连锁的销售上量;借助第三方平台,积极发展B2B业务;发挥自有平台药加优优势,加强线上线下客户资源整合,推动私域流量价值转化。报告期内医药商业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7.7%,毛利率水平同比增加0.77个百分点。

  (三)品类运作打开新局面。

  以产品经理、渠道经理为主线的运作体系全面铺开,四大品类运作持续深入,品类序列不断丰富。

  肛肠品类。持续加强肛肠品类渠道管控与市场价格维护,确保核心产品库存可控以及终端价格稳定;优化调整组合销售策略,强化重点产品经营;持续丰富肛肠品类序列,报告期内新增肛肠药品资源2个、肛肠健康产品6个。

  眼科品类。聚焦提升八宝眼膏核心竞争力,加强循证医学研究,专家网络和学术背书价值凸显;持续丰富眼科品类序列,报告期内新增眼科药品资源2个,眼部健康产品数十个,部分已实现上市销售。

  皮肤品类。皮肤品类以龙珠软膏为核心,持续加强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学术营销体系,组织开展交流活动,为后续市场拓展打下良好基础,报告期内新增皮肤药品资源2个。

  大健康品类。大健康产品按照肛肠健康、眼美康、皮肤健康、抗毒提免等若干主题集结,形成产品类型以功能型化妆品、功能型护理品、功能型食品、中药饮片及医疗器械为主的产品管线,报告期内自主在研项目81个,上市44个,获得2个发明专利授权。

  (四)渠道建设取得新进展。

  贯彻落实“全渠道布局,分类侧重”的经营思路,深化线下、线上渠道建设,推动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发展。

  完善线下渠道布局。在线下总部原药线渠道的基础上,大力拓展非药线市场,设立大健康专职队伍,主要健康产品销售实现突破。三大终端拦截战役协同深化。在确保县域等级医院高覆盖的基础上,着力提升销售质量,终端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终端产出实现同比增长。持续推进肛肠诊疗中心共建项目,诊疗网络不断拓展,加强公司自有药品、大健康产品在共建体系销售。优化完善健康家运营模式,以重症药房、中医门诊、O2O业务为经营载体,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半径。

  大力拓展线上渠道。强化美妆、护理、药品等业务线上经营,构建完善渠道矩阵,实现主流电商平台的基本覆盖。完善供应链建设,优化采购环节,细化仓储物流管理,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成立直播运营组,积极拓展自播业务,销售规模实现持续放量。加大自营品种经营力度,线上全渠道自有产品销售规模持续提高。会员管理成效明显,部分渠道会员成交占比逐步提升。年内线上业务规模稳步增长。

  (五)智能制造迈上新台阶。

  深化推进数字化工厂建设。贯彻落实产能规划,报告期内以进口栓剂生产线为代表的系列提升产能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化妆品生产车间完成改造,产能提升明显。持续优化完善核心智能产线运行,装箱码垛、云化AGV小车实现全品规产品自动入库与出库,WMS系统与ERP系统实现自动对接。在核心产线智能升级改造基础上,工业智联平台顺畅运行,生产经营核心管理要素实现动态监控,实现产量产值、成本、质量、安环、供应链信息实时更新,生产经营管理效率提升明显。公司智能制造项目,获评国家工信部“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入选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工业数字化领域中国代表案例。强化供应链建设,实施供应商分级分类管理,强化战略合作;灵活采用阶段性招标与策略性备货锁价相结合的采购策略,辅以战略谈判、引入新供应商、推进原料国产化等手段,强化采购成本管控,报告期内采购成本整体可控。

  (六)组织变革激发新动力

  组织架构深化调整。线下总部完成大健康渠道团队组建,拓展非药线市场;线上总部着力加强内部管理与外部协同,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改善业务流程,完善管理制度,推动采购、仓储物流等环节的精细化管理;产品经理、渠道经理分类运作步入正轨。业务中台支持功能持续健全,客户管理、物流管理、数据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业务运行效率和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

  强化人才引进与培养。聚焦价值创造,细化岗位价值点,明确岗位任职条件,加大高素质人才引进力度。推动实施“四定”工程,开展人才盘点,优化调整人员结构,促进人力资源经营效能实质提升。整合内外资源,加强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员工履职能力,公司职业教育体系获批国家教育部、工信部、国资委联合认定的“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

  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面对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不断健全以质量、合规、审计、法务、安全为核心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坚持底线思维,边界管理,强化数据监测、实时反馈与处理,公司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 平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3-002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九名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三名监事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述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数据如下:

  (一)经营指标

  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532,379,037.45元,同比增长4.3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9,004,678.15元,同比增长3.10%;每股收益为1.11元,同比增长2.78%。

  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3,385,059,255.5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4,591,713.85元,每股收益为1.08元。

  (二)资产状况

  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为3,496,240,837.10元,增长10.24%;每股净资产为8.11元,增长10.19%;资产总额为5,057,615,623.25元,增长22.55%。

  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为3,171,381,849.96元,每股净资产为7.36元,资产总额为4,126,920,634.04元。

  (三)现金流量

  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1,852,836.66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79元。

  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7,171,048.92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元。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以2022年年末总股本431,053,8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50,868,861.85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分配方案与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能力相适应,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4)。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马应龙2022年年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采取了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5)。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21,450万元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有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向汉口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向华夏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向浙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可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以上授信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7)。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8)。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业务。2023年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对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3-003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上午11:00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长王礼德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马应龙2022年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标。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有关规定。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8)。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3-006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大药房”)、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物流”)、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大健康”)、湖北马应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生物”)、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护理品”)、马应龙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医管”)、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医管”)、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万兴”)、江西马应龙美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美康”)。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马应龙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21,450万元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935.13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8%,且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

  ●本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年度总额度,在后续的具体执行中,公司将根据马应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具体担保情况,要求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或“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供合计21,450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担保期限均为一年。公司要求上述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

  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单笔担保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77227387527

  2、成立时间:2000年7月3日

  3、注册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32号三层、四层、五层

  4、法定代表人:宋志奇

  5、注册资本:8,725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医药零售。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马应龙大药房总资产22,719.86万元,净资产14,296.72万元,资产负债率37.07%。2022 年营业收入69,716.38万元,净利润695.61万元。

  (二)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831883525

  2、成立时间:2006年4月25日

  3、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工业园关南四路8号办公楼五楼

  4、法定代表人:宋志奇

  5、注册资本:12,500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中、西药及医疗器械等的代理、销售及配送。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马应龙物流总资产35,118.50万元,净资产11,891.22万元,资产负债率66.14%。2022年营业收入63,606.68万元,净利润 -310.70万元。

  (三)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L0R9985

  2、成立时间:2018年9月17日

  3、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6号楼(自贸区武汉片区)

  4、法定代表人:夏有章

  5、注册资本:6,600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化妆品、保健食品、卫生用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直接持有其48.48%的股份。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马应龙大健康总资产13,664.54万元,净资产9,456.11万元,资产负债率30.80%。2022年营业收入19,227.05万元,净利润2,206.71万元。

  (四)湖北马应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587971083L

  2、成立时间:2012年1月4日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周家湾100号

  4、法定代表人:张伟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化妆品等的生产、销售。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78.82%的股份。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马应龙生物总资产6,517.39 万元,净资产3,024.73 万元,资产负债率53.59%。2022年营业收入6,902.56 万元,净利润-99.17万元。

  (五)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303757780R

  2、成立时间:2014年12月31日

  3、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周家湾2栋5层

  4、法定代表人:张伟

  5、注册资本:822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卫生用品、消毒用品、化妆品等的生产、销售。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57.50%的股份。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马应龙护理品总资产 2,696.44万元,净资产1,277.44万元,资产负债率52.62%。2022年营业收入6,021.01万元,净利润5.55万元。

  (六)马应龙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55016233Q

  2、成立时间:2010年5月19日

  3、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工业园关南四路8号中试基地大楼1号楼三楼

  4、法定代表人:夏有章

  5、注册资本:8,000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医疗机构的投资与运营等。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其73.27%的股份。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马应龙医管总资产 25,001.90万元,净资产8,053.20万元,资产负债率67.79%。2022年营业收入25,572.75万元,净利润-1,344.34万元。

  (七)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5792986Y

  2、成立时间:2009年2月26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园17号楼B118室

  4、法定代表人:夏有章

  5、注册资本:7,650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医院投资管理。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74.59%的股份。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医管总资产10,852.90万元,净资产3,285.65万元,资产负债率69.73%。2022年营业收入10,585.92万元,净利润92.12万元。

  (八)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MA4KULLY58

  2、成立时间:2017年6月5日

  3、注册地址:洪山区狮子山街周家湾2栋5层(马应龙研发楼)

  4、法定代表人:汪琴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医疗器械等产品的销售。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2年12月31日,马万兴总资产3,433.18万元,净资产为1,323.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45%。2022年营业收入8,047.82万元,净利润81.39万元。

  (九)江西马应龙美康药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72368606F

  2、成立时间:2005年4月13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工业区物华路258号

  4、法定代表人:黄术

  5、注册资本:1,882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眼药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其95%的股份。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马应龙美康总资产3,160.63万元,净资产2,393.00万元,资产负债率24.29%。2022年营业收入1,927.10万元,净利润-137.7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授权担保额度内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具体担保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审核并签署担保相关文件,并将根据后续具体担保执行情况,要求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以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马应龙为上述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是为了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需要,保证子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在后续的具体执行中,公司将根据马应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具体担保情况,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公司财务部门对担保贷款的使用及还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五、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有关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935.13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8%,且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3-009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7)2021年经审计总收入216,939.1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443.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9,646.66万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88.16万元,马应龙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购买和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余宝玉,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分别于2017-2018年、2021-2022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桂铭,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以上人员均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余宝玉、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桂铭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余宝玉、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桂铭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中审众环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以公司规模和中审众环参与项目的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为定价依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认为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中审众环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本次续聘事项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业务,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3-004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9,004,678.1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66,887,470.5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1,053,89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868,861.8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50%。

  2、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分配方案与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能力相适应,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3-005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投资对象: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型基金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股票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因金融市场容易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投资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盘活存量资源,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公司委托理财投资对象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型基金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股票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2、公司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时间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操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的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对象为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或者固定收益类产品,因金融市场容易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投资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内部的《投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规范和明确投资决策管理流程。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等进行日常管理与监控。公司审计部门将定期对委托理财活动进行审计检查,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预估与测算,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发展,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委托理财产生的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采取了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3-007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向汉口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向华夏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向浙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9,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可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以上授信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使用授信额度,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3-008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3年4月7日,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时间、原因及内容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解释”),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16号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16号解释”,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三)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变更对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16号解释”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一致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马应龙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马应龙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马应龙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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