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4日 06:0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3-02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全部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499,074,6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注:本摘要涉及简称请参照全文释义。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主要从事港口业务、港口配套业务以及保税物流业务。港口业务涵盖集装箱和散杂货,已于中国沿海主要枢纽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港口网络群,所投资或者投资并拥有管理权的码头遍及香港、台湾、深圳、宁波、上海、青岛、天津、大连、漳州、湛江、汕头等枢纽港,并成功布局六大洲,包括:亚洲、非洲、欧洲、大洋洲、南美洲和北美洲等地区。港口配套业务主要包括智慧港口解决方案、智慧港口开放平台、智慧港口科技运营等港口信息技术业务,以及港口拖轮服务、理货业务、工程监理和管理业务。保税物流业务主要为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吉布提自贸区、汉班托塔产业园内的客户提供仓储租赁、报关、拆拼箱、单证等服务。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板块如下:

  ■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等

  港口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产业,与全球经贸发展密不可分。本公司是中国最大,全球领先的港口开发、投资和运营商,于中国沿海主要枢纽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港口网络群,并成功布局亚洲、非洲、欧洲、地中海、大洋洲、南美洲及北美洲等地区。秉承锐意进取、稳健高效的经营风格,凭借全球港口组合、专业的管理经验、自主研发的全球领先的码头作业系统与进出口综合物流管理平台,本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及时、高效的港口及海运物流服务与全方位的现代综合物流解决方案。同时,本公司也投资保税物流业务、开展园区综合开发业务,推动港口行业转型升级,发展港口配套产业,致力于通过发挥现有码头网络的协同效应,提升产业效益,创造更大的价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债券基本信息

  ■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于2023年2月23日出具了2023年度信用评级报告(CCXI-20230389M-01),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评级不存在评级差异。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经营计划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环境,稳经营、保畅通、抓机遇、拓业务、提质效,各项业务稳中提质,持续提供国际供应链产业链畅通稳定服务,坚定推进国内母港建设和区域强港建设,加速推动内生增长和创新升级,为客户增强价值创造,为合作伙伴形成协作共赢。

  (1)内生增长开创强港建设新局面。2022年,主控港口集装箱业务上半年顺势提价,下半年逆势保量,整体表现稳中有进。国内母港方面,深西母港在华南三港的市场占有率增长1.2个百分点进一步提升至19.1%,达到近五年新高;公司成立华南散杂货营运中心,开启深西母港散杂货高质量新发展格局;铜鼓航道实现20万吨级船舶夜航,增强全天候大船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海外母港方面,公司着力把位于斯里兰卡的海外母港CICT打造成国际集装箱枢纽港、HIPG打造成区域综合性大港,持续推进打造南亚区域国际航运中心,并持续提升两港的一体化运营管理。斯里兰卡项目稳妥应对严重政治、经济危机多重挑战,保障生产、供给稳定,实现逆市增长。

  (2)资产结构优化提升资产质量。上半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增持上港集团3.29亿股的股份,增持完成后,招商局港口对上港集团的持股比例由26.64%上升至28.05%,巩固了上港集团第二大股东地位,增强与上港集团协同发展;公司完成增持亚洲空运中心(AAT)的14.6%股权,增持后持股比例为34.6%,拓展空港业务发展空间,持续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物流供应链布局。下半年,浙江海港集团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出资106.69亿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5.77亿股A股股票,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为23.08%,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同时,公司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出资141.14亿元认购宁波港非公开发行的36.47亿股A股股票,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提升至23.08%,成为宁波港第二大股东。此次两家上市公司引战定增,强化了双方港口的综合枢纽作用,全面提升港口高质量发展水平;公司增持安通控股,直接持股比例为6.83%,进一步扩大了公司的港航业务影响力。

  (3)深化改革激发企业发展新活力。公司于2022年入选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将“双百行动”改革工作与新十年战略发展相结合,以改革促进内生增长、创新升级。对照国企改革“1+N”系列文件要求,围绕治理机制、用人机制、激励机制,对公司进行全面检查,系统梳理公司发展存在的问题,围绕双百行动“五突破一加强”的目标制定公司“双百行动”改革方案和工作台账。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建立系统化的工作机制,围绕深化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公司治理运行效率、强化用人机制改革与国际人才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水平等方面,扎实推进“双百行动”各项工作,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助力公司世界一流企业的建设。

  (4)科技创新打造智慧港口新标杆。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要求和技术发展趋势,持续修订和完善数字化规划,推进“招商芯”、“招商ePort”、“SMP”三大平台建设,完善相关实施方案,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招商芯”开展智能配载、作业仿真等功能研发,5G专网扩容验证,引入车路协同测试。“SMP”完成招商港口数据底座、业务流程平台、数据指标平台、全球监控中心建设,正式应用于企业经营分析。“招商ePort”启动3.0版本研发,成功在深圳西部港区、麻涌港上线试运行。公司持续推进妈湾智慧港口建设,妈湾自动驾驶项目成功入选交通部首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智慧港口解决方案入选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功推荐目录,并获得2021年度中港协唯一的科技进步特等奖。招商国科获得交通部TOS攻坚项目立项,招商局智慧港口解决方案取得阶段性成果。

  (5)业务拓展延伸价值链条新节点。公司持续发挥港口供应链枢纽优势,依托技术变革,拓展供应链延伸服务。国内方面,加大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开拓力度,强化集疏运体系建设,围绕“组合港”模式打造以深西母港为核心的立体多维多业务协同联盟链圈;2022年开通12个点位,项目累计开通25个点位,服务大湾区进出口企业超过4,700家,完成驳船业务约5,300艘次,大船业务约7,000艘次,累计实现业务箱量26万TEU,进一步强化以深西母港为核心的立体多维业务协同联盟圈。海外方面,以吉布提项目为支点,携手战略合作伙伴开通了中国至非洲大陆主要城市的海空联运物流新通道,运输时间较全程海运快约50%,运输成本较全程空运节约50%左右;已向14个非洲国家的16个主要城市发送货物,国际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6)综合开发探索产业新格局。公司利用综合开发板块不断推进商业模式创新,着力客户开发,推动产业驱动的招商引资。HIPG产业园的签约入园企业达到40家,已引入轮胎厂、水泥厂、游艇组装场等重点产业项目,不断提供灵活多样的土地服务模式,不断丰富园区业态,完善园区产业链条;吉布提自贸区的签约入园企业达到287家,较年初增加91家,线上Djimart电商平台升级,实现银联线上支付功能,携手“聊城制造”线下展示平台,同时加强港区联动服务产品建设,客户为中心打造定制化服务产品,加快商业模式从土地仓库租赁向提供客户整体解决方案转型。

  (7)智慧运营赋能管理变革新高度。公司扎实推进数字化建设和转型,全面贯彻落实建设“数字化招商港口”,正式启动“SMP”。“SMP”通过业务流程和信息共享模块联合智能分析和决策支持模块,打造招商港口一站式综合管理平台,支持集装箱、散杂货、物流园区、综合开发、智慧科技全板块业务分析,适配各层级公司管理诉求,作为港口数据治理体系建设和数据资产管理的核心智慧工具,以数字化技术作为关键力量,以智慧工具的应用驱动招商港口运营管理的手段、模式和理念的变革。

  (8)绿色发展树立港口新形象。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绿色发展,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全面建设招商港口ESG体系,推动公司海内外绿色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持续提升公司ESG评级。2022年度,公司从426家中央企业中脱颖而出入选“央企ESG·先锋50指数”,位列指数榜单第12名,充分体现了国资委对公司ESG工作的肯定;荣获2022年度“ESG金牛奖·责任投资先锋奖”,充分体现业界对公司在港口投资和运营管理方面践行ESG理念的高度认可。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单位:元

  ■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2年2月,招商港口成立香港全资子公司港口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并于2022年3月以持有的招商局港口全部股份(1,627,635,473股,约占其总股本的42.995%)进行出资。

  广东顺控临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为广东顺控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城投公司2022年3月30日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珠海所)以公开挂牌增资交易方式,出让临港公司51%股权,城投公司仍保留49%股权。招商港口以增资入股的方式,合计出资5,000万元,于8月完成注资,其中资本金3,122万元,注资后持有临港公司51%的股权。临港公司已于11月完成工商变更及公司章程股东会事项的修改,招商港口2022年11月将其纳入并表范围。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3-026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如下:

  本公司2022年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337,446,222.8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07,348,871.48元。

  (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本次公司拟提取利润40,734,887.15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022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77,016,134.29元;

  (二)拟按2022年末总股本2,499,074,661股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含税),共计1,124,583,597.45元。

  经上述分配,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152,432,536.84元。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所处的行业特点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3-028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需对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提供或接受租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日常经营交易内容。2022年度确认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9.70亿元。2023年度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10.1亿元。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邓仁杰、王秀峰、严刚、张锐、刘威武、徐颂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

  注:上述其他关联方小额合计主要包括友联船厂(蛇口)有限公司、欧亚船厂企业有限公司等向公司提供劳务、租赁服务等,或接受劳务、租赁服务等。以上单一关联方不存在交易金额超过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净资产0.5%的情况,因金额较小且数量较多,在此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

  注:上述其他关联方小额合计主要包括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友联船厂(蛇口)有限公司等向公司提供劳务、租赁服务等,或接受劳务、租赁服务等。以上单一关联方不存在交易金额超过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净资产0.5%的情况,因金额较小且数量较多,在此合并列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冯波鸣,注册资本为19,960.08万元人民币,住所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1号,主营业务为国际、国内货物装卸、运输、中转、仓储等港口业务和物流服务;为旅客提供侯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拖轮业务;港口物流及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规模为163,534,086,609.68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7,643,946,909.06元(未经审计)。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11,808,308,423.69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217,050,229.49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招商局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董事长邓仁杰在过去12个月内历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王秀峰同时担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刘威武同时担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原董事宋德星在过去12个月内历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二)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冯波鸣,注册资本为740,080.39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主营业务为专业物流、代理及相关业务和电商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规模为77,825,770,522.45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34,866,026,437.02元(经审计)。2022年营业收入为108,816,723,455.02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068,260,121.39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均为招商局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董事刘威武在过去12个月内历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原董事宋德星在过去12个月内历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杨国林,注册资本为180,0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社区赤湾六路8号南山开发集团赤湾总部大厦33楼,一般经营项目是:土地开发,发展港口运输,相应发展工业、商业、房地产和旅游业;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服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规模为89,087,141,808.83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7,746,806,691.20元(未经审计)。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12,927,885,499.23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12,669,004.03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王秀峰为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四)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许永军,注册资本为773,909.82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路1号新时代广场,主营业务为园区开发与运营业务、社区开发与运营业务、邮轮产业建设与运营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86,471,376,241.70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101,711,903,531.96元(经审计)。202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83,002,659,096.28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4,264,079,662.72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五)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楼建强,注册资本为4,364,286,051元,注册地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向阳大街2号,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船舶管理服务,物流配送、包装服务、咨询,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规模为12,347,406,879.98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8,769,975,775.42元(未经审计)。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6,651,985,111.45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651,186,431.02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原副总经理郑少平(2021年8月6日离任)历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符合《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截止目前,安通控股已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六)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为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离任未满12个月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及控股公司除外),或者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公司除外)等情形。

  其他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提供或接受租赁、提供或接收劳务等类型,公司同关联方之间进行前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有国家、地方政府定价的,适用国家、地方政府定价;没有国家、地方政府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采用成本加成法,采用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由双方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企业签署协议均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销售、采购、提供和接受劳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上述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采用市场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该等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交易是适宜合理的。

  (三)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2022年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招商港口确认2022年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2年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3-029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设了银行账户。公司拟在招商银行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在最高存款余额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具体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方案并负责实施和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产品的选择、投资金额的确定、合同及协议的签署等。

  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建民为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贷款等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邓仁杰、王秀峰、严刚、张锐、刘威武、徐颂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情况

  (一)购买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购买金额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最高存款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即购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前述产品余额与存款余额之和不超过最高存款余额,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购买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12个月内)、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及R2风险等级以内(含)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等证券或其他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四)购买期限

  公司本次购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五)购买方式

  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具体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方案并负责实施和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产品的选择、投资金额的确定、合同及协议的签署等。

  (六)资金来源

  公司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注册资本:2,521,984.560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686XA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情况: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等。

  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开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是一家在中国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于2002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2006年9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其业务以中国市场为主,分销网络主要分布于中国大陆主要中心城市,以及香港、纽约、伦敦、新加坡、卢森堡、悉尼等国际金融中心。招商银行向客户提供各种批发及零售银行产品和服务,亦自营及代客进行资金业务。

  根据招商银行2022年年度报告(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的总资产为101,389.12亿元,存款总额75,357.42亿元,贷款和垫款总额为60,514.59亿元;2022年招商银行营业收入为3,447.8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80.12亿元。

  (三)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建民为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招商银行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拟投资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理财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二)风控措施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日常管理及报告制度、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都作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负责内控审计的部门负责对证券投资/委托理财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相关审计,充分评估投资风险;董事会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就相关证券投资/委托理财事宜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协调独立董事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并负责信息披露;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活动;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资金的专项审计。

  五、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招商银行将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结算服务、理财服务以及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六、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一)公司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二)整体信贷业务综合定价(收费)不高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信贷业务(收费)规定的标准上限,亦不高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整体信贷业务所提供的价格。

  (三)理财业务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价格进行,收取的手续费、代理费等不高于为其他同等客户提供的服务收取标准。

  (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七、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存贷款业务

  2023年公司在招商银行存款与信贷的限额如下:

  1.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2.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

  (二)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业务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前述产品余额与存款余额之和不超过最高存款余额,在授权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待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招商银行确定具体每项产品及资金运用额度并依据市场原则签署相关协议。

  八、对公司的影响

  招商银行是国内优秀的商业银行之一,能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服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招商银行开展存贷业务,有助于充分利用财务杠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具备较为充分的商业必要性。公司将严格依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反映在公司报表中。与招商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实施,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公司拟与招商银行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将按照符合市场公允的合理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其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招商银行形成依赖。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在招商银行存款余额为32.46亿元,贷款余额3.88亿元,公司在招商银行存款利息1,069万元,贷款利息325万元。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投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该等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交易是适宜合理的,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十一、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2023年度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等业务,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及资金使用效率,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招商港口2023年度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二、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3-030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若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全部实际发生,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44.4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48%。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港口”、“公司”)于2022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注:上述金额存在四舍五入尾差

  二、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对外投资及日常经营管理需求,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拟为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对象以及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拟为控股或参股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67,081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459,99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270,000万元,对并表范围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参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0万元,对并表范围外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参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237,091万元。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之后的12个月内,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预计的担保方及被担保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实际担保额度为34,503万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2023年3月31日美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6.8717,折算为237,091万人民币,具体人民币金额以担保实际发生时的汇率为准)。

  若出现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的情况,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预计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担保方中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CMHI Finance (BVI) Co., Ltd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2%、116.6%,其余公司资产负债率均未达70%。

  1.港口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2月16日,注册地为香港;主要办公地点:38F, China Merchants Tower, Shun Tak 168-20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注册资本:港币1元;董事:王秀峰、涂晓平、李建辉、郑佩慧;主营业务范围:投资控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招商港口持股比例为100%。

  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647,564万港币,负债总额为91,177万港币,净资产为3,556,387万港币(未经审计);2022年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157,625万港币,净利润157,625万港币(未经审计)。

  2.赤湾港航(香港)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14日,注册地为香港;主要办公地点:38F, China Merchants Tower, Shun Tak 168-20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注册资本:港币100万元;董事:王柱、黄盛超、胡绍德;主营业务范围:投资控股,码头装卸、货物运输及代理服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招商港口持股比例为100%。

  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93,188万元,负债总额为130,797万元,净资产为62,391万元(未经审计);2022年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442万元,净利润442万元(未经审计)。

  3.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成立于1986年,注册地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法定代表人:刘欣;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妈湾大道1027号;注册资本:人民币53,073万元;董事:刘欣、汪剑、伍鹏飞、麦丽娜、王柱、徐青青;主营业务范围:码头货物装卸、运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招商局港口持股比例为67%。

  该公司存续实际担保总额21,691万元,除此之外,不存在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69,019万元,负债总额为199,539万元,净资产为69,480万元(未经审计);2022年营业收入50,417万元,利润总额9,352万元,净利润11,283万元(未经审计)。

  4.CMHI Finance (BVI) Co.,Ltd

  该公司系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1日,注册地址:英属维京群岛,主要办公地点:香港,注册资本:1美元,董事:郑佩慧、黄盛超、钟婉芬、胡绍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招商局港口持股比例为100%。

  该公司存续实际担保总额1,950,088万元,除此之外,不存在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890,952万港币,负债总额为2,204,565万港币,净资产为-313,613万港币(未经审计);2022年营业收入0港币,利润总额-85,444万港币,净利润-85,444万港币(未经审计)。该公司为BVI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

  5.安速捷码头仓储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地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法定代表人:刘欣;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路一号新时代广场26D;注册资本:10,000万港币;董事:刘彬、刘欣、麻勇;主营业务范围:筹办仓储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招商局港口持股比例为100%。

  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58,175万元,负债总额为160,709万元,净资产为97,465万元(未经审计);2022年营业收入1,505万元,利润总额3,524万元,净利润3,103万元(未经审计)。

  6.Terminal Link SAS

  该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地为法国;主要办公地点:4 Quai d’Arenc 13002 Marseille,France;注册资本:5,044万欧元;董事:严刚、陆永新、李建辉、王海粟、Michel SIRAT、 Laurent MARTENS、Christine CABAU WOEHEREL、Philippe LEMONNIER;主营业务范围:码头货物装卸、运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招商局港口持股比例为49%。

  该公司存续实际担保总额6,649万元,除此之外,不存在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不是失信执行人。公司副董事长严刚和副总经理陆永新系该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13,474万欧元,负债总额为42,378万欧元,净资产为71,096万欧元;2021年营业收入775万欧元,利润总额-722万欧元,净利润-650万欧元。

  (三)担保协议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十二个月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届时将根据具体资金需求和业务安排,在额度范围内择优确定。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与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严刚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本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管理需求,避免被担保方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受到资金规模、信用额度等的限制而导致发展受限,符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实际运营需要,能够解决上述企业的资金需求并满足业务需要,同时保证其经营可持续性发展需要。在实际担保发生或者签署担保协议时,公司将按规定要求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者反担保。若被担保对象其他股东未能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公司将披露主要原因,并及时掌握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资信状况,确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以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以上担保事项,认为符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实际运营需要,能够解决上述企业的资金需求、满足业务需要,保证其经营可持续性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担保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以上担保事项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是适宜合理的,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353.67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344.49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63.48%。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6.3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6%;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25.57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71%。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对象的日常经营管理需求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招商港口2022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3-032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德勤华永在2022年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的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公司慎重调查和考虑,拟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5人,从业人员共6,667人,注册会计师共1,1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50人。

  德勤华永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1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8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截至目前,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渭华女士,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曾担任公司2019、2020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誉民先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杨誉民先生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杨誉民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鸿美女士,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39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34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6万元),较2021年度增加了25.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德勤华永的独立性、专业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德勤华永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2023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对《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本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德勤华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1.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核德勤华永的业务的资质情况,独立董事对德勤华永的独立性、专业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德勤华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聘任德勤华永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本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德勤华永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3-024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蛇口工业三路招商局港口大厦25A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会议由邓仁杰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

  预案内容如下:

  本公司2022年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337,446,222.8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07,348,871.48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本次公司拟提取利润40,734,887.15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022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77,016,134.29元。

  拟按2022年末总股本2,499,074,661股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含税),共计1,124,583,597.45元。

  完成股利派发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152,432,536.84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董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7)。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声明如下: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舞弊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舞弊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的检查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的检查报告〉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含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含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捐赠预算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捐赠预算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五年(2023-2027年度)战略规划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五年(2023-2027年度)战略规划的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邓仁杰、王秀峰、严刚、张锐、刘威武、徐颂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议等。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邓仁杰、王秀峰、严刚、张锐、刘威武、徐颂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67,081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459,99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270,000万元,对并表范围外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参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0万元,对并表范围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参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237,091万元。同意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之后的12个月。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严刚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及金融机构融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及金融机构融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在2023年度内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非关联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拟与非关联金融机构开展的融资计划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60亿元,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将根据与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的具体结果和相关融资条件的变化情况,酌情引入计划外银行及金融机构,调整各银行授信额度及金融机构融资金额,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董事会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及金融机构融资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在已审批的总融资计划内办理审批与借款、借款展期和其它用信品种相关的事宜,并在相关合同文件上签字或者签章。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债券产品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债券产品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发行债券产品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发行债券产品的一般性授权,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主体、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

  (2)债券发行规模及种类

  各类债券产品注册及发行总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注册及发行的债券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类债券、其他创新融资品种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3)发行时间

  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且可为若干种类。

  (4)发行方式

  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利率

  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确定。

  (6)期限与品种

  对于债务融资工具中的非永续类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5年,对于永续类债券则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决定。

  (7)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及并表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项目投资等用途。

  (8)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并在于前述有效期内注册的债券产品的注册及发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2.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并表子公司可根据需要全权处理与上述事项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及并表子公司注册及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

  (2)在符合监管要求的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3)决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

  (4)根据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签署与每次注册、发行、登记、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并代表公司及并表子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必要手续。

  (5)决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票面利率调整、续期、赎回、转换等相关事宜。

  (6)办理与注册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7)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授权议案之日起24个月。

  (8)在取得股东大会就上述1至7项之批准及授权之同时,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具体执行。

  (9)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签署及派发相关公告和其他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同意购买上市公司2023年度董责险,保险期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保单限额为人民币一亿元,保费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续买董责险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等,并同意将《关于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接受公司股东招商局港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推荐,提名邓仁杰先生、王秀峰先生、严刚先生、张锐先生和徐颂先生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接受公司股东China Merchants Port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推荐,提名刘威武先生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接受公司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提名吴昌攀先生和吕以强先生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参加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且提名程序合法。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仍将履行董事职责。公司谨向第十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规范治理与稳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高平先生、李琦女士(会计专业人士)、郑永宽先生和柴跃廷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加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且提名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公司已按规定将上述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平先生、李琦女士、郑永宽先生、柴跃廷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和费用事项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和费用事项的议案》,同意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税前),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相同,同时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仁杰先生简历

  毕业于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获电脑专业学士学位,后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法学专业,获硕士学位。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非执行董事,兼任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副会长、中国公路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历任交通部办公厅调研员,湖南省委办公厅副主任,湖南省委副秘书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厅主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2018年12月至2020年1月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王秀峰先生简历

  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东北大学,获工业会计学士学位,后获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副主席、首席执行官。历任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总经理,中冶京唐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行云数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首席执行官,2021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严刚先生简历

  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国际贸易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后获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学院与上海海事大学合办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商界(第三)功能界别议员,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委员,香港海运港口局海运及港口发展委员会委员。历任新加坡海皇轮船有限公司及香港太古集团高级物流管理岗位,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商务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商务官、董事总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驻中亚及波罗的海代表处首席代表、中白工业园总经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总经理,并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海事处领港事务咨询委员会委员及香港贸易发展局物流服务咨询委员会委员。2022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22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张锐先生简历

  中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现任本公司董事,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部长(集团总监级),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监事。历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副总经理、产权管理部副总经理、产权管理部总经理、综合交通部部长、海外业务部部长,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长江轮船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京长江油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长江航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2022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刘威武先生简历

  中级会计师,毕业于西安公路学院经济系,获工学学士学位,之后在澳门科技大学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本公司董事,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产权部)部长。历任广州远洋运输公司财务部资金科科长,香港明华财务部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太平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检测技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21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徐颂先生简历

  拥有华中理工大学物资管理专业学士学位、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英国考文垂大学国际商业硕士学位、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首席运营官、总经理,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历任大连口岸物流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港集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大连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港北黄海港口合作管理公司总经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首席运营官、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吴昌攀先生简历

  先后毕业于杭州电力学校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华中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现任本公司董事,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主任。历任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任、主任。2022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吕以强先生简历

  拥有武汉交通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本公司董事,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部主任。历任宁波港务局北仑集装箱公司库场队、物资科科员,宁波北仑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商务部市场主任、操作部值班经理,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集装箱科副科长,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集装箱科科长,宁波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上述8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上述8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上述8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平先生简历

  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上海远洋运输公司大副,管理科科长,人事部经理,中远集装箱运输公司人事部总经理,中远(香港)航运有限公司船员部总经理,中远(香港)航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远(香港)航运有限公司深圳远洋运输公司副总经理,中远(集团)总公司组织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政协上海市第十一、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2020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琦女士简历

  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博士,副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2020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郑永宽先生简历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民商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及侵权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德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2021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柴跃廷先生简历

  毕业于清华大学自动化系,获工学硕士和工学博士学位。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博士生导师,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同时担任科技部现代服务业总体专家组组长,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电子商务标准化工作总体组组长,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组组长,国际学术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rowd Science》主编,鑫方盛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第二、三届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22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上述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上述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3-025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二)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上午11:45在深圳市蛇口工业三路招商局港口大厦25A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三)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

  (四)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

  会议由杨运涛监事会主席主持。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7)。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发表书面评价意见如下: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舞弊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舞弊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的检查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的检查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接受公司股东招商局港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推荐,提名杨运涛先生和符布林先生作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参加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接受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结果,由雷圆圆女士和徐家先生出任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监事会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检查、监督的权限及职责,并委派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

  3.《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议案》;

  4.《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符布林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三)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舞弊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的检查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五)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

  (八)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附件2: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简历

  杨运涛先生简历

  毕业于吉林大学国际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就读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招商局集团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审计部部长。历任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港口业务部副总经理、法律部总经理,中国外运(香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法律部总经理,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物流事业部/集团北京总部副部长,招商局集团航运业务管理筹备办公室副主任,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等职务。2018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2021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符布林先生简历

  中级会计师,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后毕业于国立南澳大利亚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本公司监事,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历任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会计科科长,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副主任、经理、高级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总经理助理、风险管理部部长助理、审计中心副主任等职务。2022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徐家先生简历

  获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现任本公司监事、运营管理部高级经理,历任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高级系统策划工程师、工程策划主任。2020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雷圆圆女士简历

  获山西财经大学财务管理学士学位和金融学双学位。现任本公司财务管理部/资本运营部功能经理,历任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报表主管、资金主管、会计和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资本运营部功能副经理。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3-031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向China Merchants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50号)的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等共计2名发行对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952,74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12,829,121.36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5,997,340.1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23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673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0,001,972,225.09元,具体情况如下:(1)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582,722,414.48元;(2)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192,418,029.40元,其中: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投入1,192,418,029.40元;其中:2019年度共投入324,533,139.29元,2020年度共投入424,734,590.46元,2021年度共投入262,949,228.42元,2022年度共投入180,201,071.23元;(3)支付发行费用26,831,781.21元;(4)购买结构性存款7,130,000,000.00元,其中:2019年度共购入1,200,000,000.00元,2020年度共购入2,650,000,000.00元,2021年度共购入3,280,000,000.00元;(5)购买七天通知存款1,070,000,000.00元,其中:2021年度共购入900,000,000.00元,2022年度共购入170,000,000.0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8,783,139.80元,其中:2019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795,775.14元,2020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1,142,652.22元,2021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513,577.57元,2022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6,331,134.87元;结构性存款赎回7,130,000,000.00元,其中:2019年度共赎回100,000,000.00元,2020年度共赎回2,950,000,000.00元,2021年度共赎回4,080,000,000.00元;结构性存款收益41,738,931.50元,其中:2019年度收益共302,465.75元,2020年度收益共28,538,767.13元,2021年度收益共12,897,698.62元;七天通知存款赎回1,070,000,000.00元,其中:2021年度共赎回900,000,000.00元,2022年度共赎回170,000,000.00元;七天通知存款收益7,856,335.42元,其中:2021年度收益共4,756,502.08元,2022年度收益共3,099,833.34元。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2月23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和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69,235,302.99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并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工作。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57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576,709,53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50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576,709,537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69,126,434.5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32,533,330.40元。公司实际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为10,642,126,434.50元(包含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9,593,104.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5日全部到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9月16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2)第00471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4,603,75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1)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7,600,000,000.00元,其中用于偿还债务的金额为7,600,000,000.00元;(2)支付发行费用3,750,000.00元;(3)购买结构性存款4,900,000,000.00元;(4)购买七天通知存款200,000,000.00元;(5)购买定期存款1,900,000,000.0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17,445,775.40元;结构性存款赎回4,100,000,000.00元,现金管理收益10,056,182.64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65,878,392.54元,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初始存放募集资金账户人民币10,642,126,434.50元,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人民币9,593,104.10元。

  注2: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593,104.10元,已支付人民币3,750,000.00元。

  注3: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存在差异,系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9年11月20日,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独立财务顾问兼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项目已结项,相关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因此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分别与独立财务顾问及涉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约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销户且独立财务顾问督导期结束时(2022年12月31日)失效。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9月21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完成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

  注:招商银行前海分行755901172210858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的专户。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存在差异,系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所致。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已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2,683.18万元。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五、会计事务所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招商港口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招商港口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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