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14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930 股票简称:宏川智慧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19.50元/股
转股期限:2021年1月25日至2026年7月16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6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7,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20〕685号)文件审核同意,公司发行的6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8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宏川转债”,证券代码为“128121”。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1年1月25日至2026年7月16日。
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1)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集中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28.1736万份于2020年9月17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28.1736万股,具体详见《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行权后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20.25元/股。
(2)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集中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48.1026万份于2021年6月4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48.1026万股,具体详见《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行权后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20.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4日起生效。
(3)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7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9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在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88.6693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及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7日起生效。
(4)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9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27.2694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8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0月11日起生效。
(5)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9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在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9.0760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8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6日起生效。
(6)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60.2172万股;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集中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48.8124万份于2022年6月15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48.8124万股,具体详见《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5日起生效。
(7)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在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7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0.5460万股;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办理完毕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6.5520万股;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7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7日起生效。
(8)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在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1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84.7386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4日起生效。
(9)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在2022年7月4日至10月1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6.9660万股;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7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在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1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60.2921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0月11日起生效。
(10)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在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1月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9.7974万股;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7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在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1月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36.2398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月4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宏川转债”因转股减少2,000元,转股数量为102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宏川转债”剩余金额为669,855,200元。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1、限售股变动原因:公司监事刘彦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导致高管锁定股减少;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甘毅、高级管理人员李小力因期权行权增加其所持公司股份并经四舍五入计算后导致高管锁定股增加(各增加1股)。2、总股本变动原因: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实施期权行权,以及公司“宏川转债”持有人实施转股。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宏川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9-88002930
传 真:0769-88661939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3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宏川智慧”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3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宏川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3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追加银行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开展资产池业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追加银行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开展资产池业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合营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韵涛、甘毅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下属合营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16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3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追加银行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开展资产池业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追加银行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开展资产池业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合营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下属合营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10,0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关联方拟为本次授信提供最高额为2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担保有关联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林海川先生和潘俊玲女士,林海川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潘俊玲为林海川配偶。林海川和潘俊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申请10,0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关联方林海川及潘俊玲拟为本次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最高额为2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授信方式、担保期限等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四、关联担保的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是为了帮助公司顺利取得银行授信,是其支持公司发展的体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今年年初至本年度2月末,公司向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195.11万元,接受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60.9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56.01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了本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担保行为将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为支持公司发展,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追加银行授信额度并接受
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开展资产池业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62.78%。
一、前次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5,0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关联人林海川及潘俊玲为本次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最高额为5,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三江”)与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共享前述银行授信额度,公司为东莞三江使用前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开展资产池业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0)。
二、本次追加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将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增加至15,000.00万元,相关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银行授信涉及的资产池业务的共享主体经增加后包括公司、东莞三江、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阳鸿”)、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阳鸿”),公司为东莞三江、太仓阳鸿、南通阳鸿使用前述授信额度(即“资产池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追加银行授信及相关的资产池业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担保有关联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及相关的资产池业务、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林海川先生和潘俊玲女士,林海川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潘俊玲为林海川配偶。林海川和潘俊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2日
注册地址: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
法定代表人:李小力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经营液体化工码头及液体化工品仓储;液体化工品和油品的存储、装卸、管道输送及公共保税仓服务;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及淡水供应)(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化工行业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东莞三江75%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宏川实业发展(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东莞三江25%股权。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东莞三江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21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3)东莞三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5月30日
注册地址: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石化路1号
法定代表人:黄韵涛
注册资本:30,060.660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石化码头的经营,液体石油化工产品(甲苯、甲醇、二甲苯、乙二醇、汽油、柴油、燃料油、基础油、煤油、石油原油、石油馏出物、未另列明的(包括抽余油、石脑油等))的装卸、存储;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港口设施、设备的租赁服务(以上涉外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石化码头的建设、石化行业咨询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太仓阳鸿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21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3)太仓阳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7月19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堤顶路65号
法定代表人:王健
注册资本:25,572.07696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在阳鸿公司自备码头内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从事货物装卸(通过管道输送方式装卸)、仓储(集装箱除外,危险货物装卸按《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载明的种类进行)及船舶淡水供应的港口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通阳鸿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21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3)南通阳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浙商银行申请15,0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关联人林海川及潘俊玲拟为本次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最高额为16,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东莞三江、太仓阳鸿、南通阳鸿开展资产池业务,共享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公司为前述共享主体使用资产池额度提供最高额为1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银行授信、资产池业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授信方式、担保期限等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六、关联担保的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与东莞三江、太仓阳鸿、南通阳鸿开展资产池业务,是为满足前述共享主体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灵活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促进其经营发展。
公司关联人林海川和潘俊玲为公司本次向银行追加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是为了帮助公司顺利取得银行授信,是其支持公司发展的体现。
公司及东莞三江、太仓阳鸿、南通阳鸿经营情况良好,均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东莞三江、太仓阳鸿、南通阳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管理方面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及相关的资产池业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年初至2月末,公司向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195.11万元,接受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60.9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56.01万元。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为383,306.88万元(其中包含人民币223,812.48万元,港元192,000.00万元,适用汇率“1港元=人民币0.8307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62.78%。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382,046.88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75,854.4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为同一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同笔债务对应的担保额度总额不作重复计算);公司对合营公司担保金额为1,2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4%。
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通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不超过38,000.00万元,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通过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50,000.00万元,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及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交割仓资质提供担保,未明确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十、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与东莞三江、太仓阳鸿、南通阳鸿开展资产池业务,是为满足前述共享主体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灵活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促进其经营发展。
公司及东莞三江、太仓阳鸿、南通阳鸿经营情况良好,均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东莞三江、太仓阳鸿、南通阳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管理方面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及相关的资产池业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了本次公司追加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开展资产池业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公司追加银行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开展资产池业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担保行为将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为支持公司发展,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62.78%,本次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一、 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公司沧州宏川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宏川”)拟向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支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申请12,8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沧州宏川以其房产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最高额为11,5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沧州宏川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9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化工三路南通七路西C-1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唐佳俊
注册资本:1,00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详见危险品化学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5-23);一般货物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仓储分拣包装服务;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代理报关、报检业务;产品外包装服务;自有房产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沧州宏川90%股权,嘉会物流(沧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沧州宏川1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21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2年1-9月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3、沧州宏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沧州宏川拟向沧州银行申请12,8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沧州宏川以其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拟依据出资比例情况为本次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最高额为11,5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授信期限、担保期限等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基于沧州宏川偿还其股东借款的资金需要,有助于沧州宏川优化融资结构。沧州宏川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为沧州宏川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沧州宏川顺利取得银行授信,是支持其发展的体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沧州宏川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沧州宏川其他股东未按照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及反担保。沧州宏川由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甘毅、高级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小力担任沧州宏川董事,公司对其在经营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为383,306.88万元(其中包含人民币223,812.48万元,港元192,000.00万元,适用汇率“1港元=人民币0.8307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62.78%。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382,046.88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75,854.4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为同一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同笔债务对应的担保额度总额不作重复计算);公司对合营公司担保金额为1,2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4%。
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通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不超过38,000.00万元,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通过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50,000.00万元,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及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交割仓资质提供担保,未明确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合营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62.78%。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合营公司宁波宁翔液化储运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宁翔”)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2,1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宁波宁翔以其专用设备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最高额为1,2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黄韵涛、甘毅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担保有关联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宁翔液化储运码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0月20日
注册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后大街338号
法定代表人:吴刚
注册资本:1,925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经营;在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威远路111号从事甲醇、乙醇、正丙醇、异丙醇、异丁醇、丁醇、粗苯、三甲基甲醇、甲苯、乙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二甲苯、混二甲苯、苯酚、己二腈、苯胺、甲酰二甲胺、乙醇胺、二乙醇胺、硫酸、氢氧化钠溶液、冰醋酸、乙酸酐、丙烯酸、氢氧化钾溶液、磷酸、甲酸、苯乙烯、乙酸乙烯酯、丙酮、甲基乙基酮、甲基异丁基甲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乙酸丙酯、乙二醇丁醚、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氧化丙烯的储存;一般经营项目:普通液体化工产品的储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下属公司香港龙翔物产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宁波宁翔60%股权,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宁波宁翔40%股权。
(注: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来源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3年1-2月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3、关联关系:宁波宁翔为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黄韵涛担任董事的企业
4、宁波宁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宁波宁翔拟向农业银行申请2,1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宁波宁翔以其专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拟依据出资比例情况为本次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最高额为1,2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期限等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支持宁波宁翔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宁波宁翔本次向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基于宁波宁翔购买资产、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促进宁波宁翔业务发展及提升市场竞争力,保障其稳定、可持续发展。宁波宁翔目前经营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宁波宁翔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宁波宁翔顺利取得银行授信,是支持其发展的体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宁波宁翔为公司下属合营公司,宁波宁翔其他股东未按照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及反担保。宁波宁翔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日常经营稳健,拥有储罐等优质资产,以及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经理黄韵涛担任宁波宁翔董事、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甘毅担任宁波宁翔监事,公司对宁波宁翔的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可及时了解,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今年年初至今,公司与关联方宁波宁翔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为383,306.88万元(其中包含人民币223,812.48万元,港元192,000.00万元,适用汇率“1港元=人民币0.8307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62.78%。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382,046.88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75,854.4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为同一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同笔债务对应的担保额度总额不作重复计算);公司对合营公司担保金额为1,2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4%。
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通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不超过38,000.00万元,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通过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50,000.00万元,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及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交割仓资质提供担保,未明确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八、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宁波宁翔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宁波宁翔购买资产、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促进宁波宁翔业务发展及提升市场竞争力,保障其稳定、可持续发展。宁波宁翔其他股东未按照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及反担保。宁波宁翔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日常经营稳健,拥有储罐等优质资产,以及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经理黄韵涛担任宁波宁翔董事、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甘毅担任宁波宁翔监事,公司对宁波宁翔的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可及时了解,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满足宁波宁翔购买资产、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为下属合营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担保行为将有利于满足宁波宁翔购买资产、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宁波宁翔经营稳健,公司对宁波宁翔的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可及时了解,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下午15: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3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公司追加银行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开展资产池业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为下属合营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
提案2、3、4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3年4月13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8002930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王明怡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0
2、投票简称:“宏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单位)参加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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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2023年4月1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于2023年4月13日17:00前将参会回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须填写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传回公司;
2、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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