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辽宁日报
3月30日,鞍钢集团与朝阳市政府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仪式在鞍钢举行,朝阳市政府将其持有的凌钢集团49%股权转让至鞍钢集团,这标志着鞍钢集团推进“7531”战略目标、打造高质量发展新鞍钢迈出坚实一步。
本次股权转让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辽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进一步深化央地合作的具体实践,对于优化产业布局,提升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钢铁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鞍钢集团、朝阳市政府将以此次合作为新的起点,结合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振兴发展大局为重,以企业整体利益为重,做到思想同频、目标同向、行动同步,稳步推动工作,确保央地合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淑萍出席仪式,副省长姜有为出席仪式并讲话,鞍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谭成旭出席仪式并讲话。
(辽宁日报 记者刘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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