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近期,有新闻爆料,在一列高铁列车上,一名女子占座睡觉且态度嚣张,面对乘务员一再劝阻,当事人却理直气壮,大喊“我就躺一下怎么了?你叫什么叫?” 有网友直言,没有教养的样子,真丑!
占高铁座位睡觉,明显欠妥的事情却时常发生。高铁“霸座”该如何定性?当我们在旅途中遇到“霸座”行为,又应该怎么办?为此,我们采访了法学专家姚天。
姚天,法学博士,山东建筑大学法院讲师,博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记者:高铁占座睡觉,是什么行为?
姚天:近些年高铁“霸座”“占座”问题多次登上热搜,引发人民群众热议和不满。这种“占座睡觉”如果只是乘客坐错位置,经提醒后自行离开,那么仅仅是个生活中的误会。但像视频中的女子那样拒不改正且辱骂乘务员的,就是一种“霸座”行为。
首先,“霸座”不仅是一种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还是一种违约行为。旅客自高铁车票购买成功之时,乘客和铁路运输机构之间缔结的客运合同就已经生效,购票时选定的车次座位就是合同的条款之一,乘车就是履行合同。《民法典》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其次,这种行为侵占了其他乘客的座位,侵犯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是一种侵权行为。
再次,这种行为是一种违规行为。《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旅客应当按有效车票载明的日期、时间、车次、车厢号、席位号和席别乘车。
最后,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高铁乘坐秩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是一种治安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记者:对于不听劝的乘客,乘务员有权如何做?
姚天:在安抚好原乘客的基础上,严肃地申明《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治安管理处罚法》《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霸座人员进行劝离。对于拒不离开的霸座人,乘务员可以报告乘警,乘警应该对霸座人宣讲法律并指明后果;不服从乘警劝导的,可以依法使用约束性和制服性警械,予以强制带离,将其交由下一站铁路派出所处理。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发现变造、伪造车票或者证件乘车,霸座或者其他扰乱秩序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记者:该女子辱骂乘务员,是什么行为?
姚天:视频中女子拒不纠正占座并辱骂乘务员的行为,不仅扰乱公共秩序,还是一种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杨帆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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