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眉山市彭山鑫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彭山鑫城”)持有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胶片”或“公司”)32,642,88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9月2日披露《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彭山鑫城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065,38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彭山鑫城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3月24日,彭山鑫城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1,65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2022年9月27日至2023年3月24日期间,彭山鑫城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7,188,313股,占公司总股本1.3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减持情况说明:
1.2022年9月27日至12月23日,彭山鑫城通过集中竞价减持5,532,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详见《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数量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2.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3月24日,彭山鑫城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65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2022年9月27日至2023年3月24日期间,彭山鑫城集中竞价减持累计7,188,313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上表中减持总金额以最终清算数为准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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