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2023年03月28日 02:13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晶光电”)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水晶光电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自2019年8月22日至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80号)出具之日共回购2,940.4655万股,其中604万股已于2022年1月27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剩余2,336.46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2023年3月22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766.00万股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剩余1,570.46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

  根据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715.50万股,本次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上限为71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1%。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开立、股份过户及认购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名称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365853”。

  2、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第七期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172人,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4,278.69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4,278.69万份,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本次受让回购股份的价格为5.98元/股,受让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715.50万股。

  在实际认购过程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中的9名人员因离职或其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认购股份24万股,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有163人参与认购,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4,135.17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4,135.17万份,实际认购股数为691.50万股,实际认购情况未超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认购份额上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163位持有人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以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3]80号验资报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参与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3、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3年3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91.50万股已于2023年3月24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0.50%,过户价格为5.98元/股。

  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公司股票过户至该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3年3月28日)起算。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均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3年3月28日)起计算。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1位监事,该监事及其关联方与本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除该监事外,本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人会议为本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该监事作为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审议与其相关事项时将回避表决,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实施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均设置相互独立的管理机构,在相关实操事务等方面独立运行,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将分别独立核算。

  3、本持股计划对公司的持股比例较低,在公司股东大会、监事会审议与本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本持股计划及相关股东、监事均已回避表决。

  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参与本持股计划的公司监事有关的交易相关提案时,本持股计划应回避表决。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4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熊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提前通过公司钉钉系统通知全体持有人。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163名,实际出席持有人162名,代表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为41,052,700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99.28%。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设立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41,052,70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霞云、陶曳昕、徐群辉、叶瑚艳、白婷婷为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41,052,70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霞云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专业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为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5、负责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6、代表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按照《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十、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8、决策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或权益的归属;

  9、管理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10、办理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1、负责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2、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41,052,70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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