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2023-14)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2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出资设立七家控股子公司并新建三个炉渣项目,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6,158.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26.74亿元)的1.2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3.79亿元)的3.00%。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2023-15)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2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14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姜晓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附简历
姜晓明,男,中国国籍,1982年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湖州展望药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旺能环保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截至公告日,姜晓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15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21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为长远战略发展规划,拓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的业务及固废处理业务,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和业务结构,做大做深环保产业,提高公司竞争力,进行以下对外投资事项:
对外投资事项一: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欣能”)和湖州南浔虹亮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浔虹亮”)共同出资1,200万元设立湖州绿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绿湖”)。浙江欣能出资9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南浔虹亮出资2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目前已取得营业执照。设立后,由湖州绿湖负责投资、建设、运营湖州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湖州炉渣项目”)。湖州炉渣项目预计总投资5,000万元,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出资,浙江欣能出资4,000万元,南浔虹亮出资1,000万元。
对外投资事项二: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欣能和湖州杰明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杰明”)共同出资1,000万元设立汕头绿湖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绿湖”)。浙江欣能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湖州杰明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目前已取得营业执照。设立后,由汕头绿湖负责投资、建设、运营汕头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汕头炉渣项目”)。汕头炉渣项目预计总投资1,829万元,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出资,浙江欣能出资1,463.2万元,湖州杰明出资365.8万元。
对外投资事项三: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欣能和淮北胜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胜宇”)共同出资1,200万元设立淮北绿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绿湖”)。浙江欣能出资9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淮北胜宇出资2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设立后,由淮北绿湖负责投资、建设、运营淮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淮北炉渣项目”)。淮北炉渣项目预计总投资2,469万元,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出资,浙江欣能出资1,975.2万元,淮北胜宇出资493.8万元。
对外投资事项四: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生态”)出资2,000万元设立台州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生态”),旺能生态持股100%,目前已取得营业执照。设立后,由台州生态负责台州市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对外投资事项五: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旺能生态出资1,000万元设立监利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利生态”),旺能生态持股100%,目前已取得营业执照。设立后,监利生态将作为当地餐厨垃圾领域内扩展业务的主要平台。
对外投资事项六: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出资1,000万元设立榆中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中旺能”),旺能环保持股100%,目前已取得营业执照。设立后,榆中旺能将作为当地生活垃圾领域内扩展业务的主要平台。
对外投资事项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旺能环保出资2,000万元设立汕头旺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能源”),旺能环保持股100%,目前已取得营业执照。设立后,汕头能源的供热将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的实现提供支撑作用。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6,158.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26.74亿元)的1.2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3.79亿元)的3.00%。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对外投资事项一:
(一)湖州绿湖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湖州绿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200万元
3、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漾东村南桂圩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王培峰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建筑材料销售。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8、股权结构:浙江欣能持股80%,南浔虹亮持股20%,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上信息均为新取得的营业执照信息。
(二)湖州炉渣项目的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湖州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焚烧炉炉渣800吨
3、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
对外投资事项二:
(一)汕头绿湖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汕头绿湖环保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注册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金山路1号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胡益亮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8、股权结构:浙江欣能持股80%,湖州杰明持股20%,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上信息均为新取得的营业执照信息。
(二)汕头炉渣项目的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汕头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焚烧炉炉渣800吨
3、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829万元
对外投资事项三:
(一)淮北绿湖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淮北绿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200万元
3、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古饶镇滨河路与淝河路交叉口西150米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刘敏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环保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8、股权结构:浙江欣能持股80%,淮北胜宇持股20%,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上信息均为新取得的营业执照信息。
(二)淮北炉渣项目的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淮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焚烧炉炉渣800吨
3、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2,469万元
对外投资事项四:
台州生态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台州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万元
3、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十塘(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内2号厂房105室)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张二杨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8、股权结构:旺能生态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上信息均为新取得的营业执照信息。
对外投资事项五:
监利生态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监利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红城乡湛港村1组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杨雪峰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8、股权结构:旺能生态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上信息均为新取得的营业执照信息。
对外投资事项六:
榆中旺能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榆中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一悟路68-3-1号第3层001室(兴隆步行街A区)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蔡建娣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8、股权结构:旺能环保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上信息均为新取得的营业执照信息。
对外投资事项七:
汕头能源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汕头旺能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万元
3、注册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金山路1号综合楼二楼207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胡益亮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8、股权结构:旺能环保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上信息均为新取得的营业执照信息。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出资设立湖州绿湖、汕头绿湖、淮北绿湖三家控股子公司并新建炉渣项目是为了配套解决垃圾焚烧电厂产生的炉渣处理问题,对渣料废弃物进行再生资源利用,对焚烧后的炉渣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通过综合处理,将炉渣变废为宝,以符合国家对垃圾处理可再生的发展方向。
2、出资设立台州生态、监利生态、榆中旺能、汕头能源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在固废处理业务领域及协同业务的拓展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四、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审批迟缓和建设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上述投资项目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子公司设立后,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的政策要求,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对子公司的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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