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年03月14日 02:26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1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此次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至少提前三天通知的要求。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8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参会的董事6人(董事徐团华、徐庆芳、杨樾、匡同春、雷宇、沈云樵),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徐咸大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在综合分析整体发展规划、资本运作计划及募投项目实施等诸多因素后,经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拟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申请文件,并在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作出适当调整后将适时重新申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取消拟定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8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3月10日以专人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晨鹦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三、备查文件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9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并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作出适当调整后将适时重新申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1、2022年1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2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2年10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3年1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2月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3年3月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28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6、2022年3月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15)。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等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综合分析整体发展规划、资本运作计划及募投项目实施等诸多因素后,经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本次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根据2023年2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且该等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投资项目实施及再融资审核政策等诸多因素,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并与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论证。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经公司管理层、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0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取消原定于2023年3月16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取消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取消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取消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取消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取消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9日。

  二、取消股东大会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4),拟审议议案分别为《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由于公司在综合分析整体发展规划、资本运作计划及募投项目实施等诸多因素后,决定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申请文件,因此取消原定于2023年3月16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取消股东大会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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