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禾盛新材”)近日收到上海泓垣盛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来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粤03执8796号之十九(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2022年12月28日,深圳中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予以拍卖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禾盛新材无限售流通股51,429,633股,因无人竞买而流拍。2023年2月9日,深圳中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第二次拍卖上述股票,竞买人上海泓垣盛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C4RGYR0B)以人民币341,328,188.3元的价格竞得该股票,现已付清拍卖款。
深圳中院认为,上述拍卖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依法应予确认。由于上述股票现已被强制处分,依法应予解除控制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1、解除对被执行人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禾盛新材、证券代码:002290)51,429,63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的冻结;
2、将被执行人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51,429,633股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禾盛新材、证券代码:002290)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以人民币341,328,188.3元的价格强制转让给买受人上海泓垣盛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C4RGYR0B)所有。该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上述股票过户时转让双方应缴交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买受人应持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尚需办理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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