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穆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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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证监会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浙江比特资产实控人、原执行董事李勇因控制账户组超比例持股及限制期交易陕西金叶,合计被处罚3050万元。
根据处罚决定书披露的信息,2018年10月18日李勇所控制的账户组开始交易陕西金叶(000812.SZ),至2018年11月21日账户组合计持股3943.41万股,占该股总股本的比例首次超过了5%的“举牌线”,但是账户组并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披露义务,反而继续频繁交易该股。
账户组自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1月4日持股比例在5%以上,此阶段最高持股比例为6.33%;2019年1月7日至1月18日,持股比例低于5%;2019年1月21日至3月1日,持股比例在5%以上,最高持股比例为7.42%;2019年3月4日持股比例低于5%;2019年3月5日持股比例为5.66%;此后账户组持股比例一直维持在5%以下。以上时间段账户组持股超过5%以后也均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3月21日期间,账户组累计买入1.1亿股,累计卖出1.27亿股;期间买入金额为4.54亿元,卖出金额为5.61亿元;累计成交金额10.15亿元。截至2019年3月21日账户组仍持有陕西金叶1614.18万股,余股市值8442.16万元。
经查明,李勇在炒作陕西金叶期间实际控制、使用的证券账户多达17个,其中包括10个自然人账户,以及“上海隆邈实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比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公司旗下的“比特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比特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比特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厚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公司旗下的“厚毅辰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
最终,证监会决定对李勇超比例持股未报告、限制转让期内买卖证券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3000万元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李勇炒作陕西金叶过程中所使用的账户组涉及到了2家私募机构,分别是浙江比特资产和北京厚毅资本。
浙江比特资产成立于2016年8月,李勇持有公司70%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30%的股权由邹仁花持有,而在李勇本次炒作陕西金叶控制的账户中恰好也包含了“邹某花”的账户。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披露的信息,浙江比特资产已于2022年11月17日主动注销了公司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北京厚毅资本成立于2015年6月,目前的管理规模为0-5亿元,公司旗下共备案有12只私募产品,其中曾被用于炒作陕西金叶的“厚毅辰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经于2022年4月18日提前清算。 北京厚毅资本的3位股东张克成、张迪新和何思扬,分别持股40%、30%和30%,对比证监会披露的账户组信息,其个人账户均未直接被李勇用于炒作陕西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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