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3年03月02日 05:2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公告编号:2023-004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7,588,479.2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135,986.82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2号),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73,01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7.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56,400,589.52元。扣除发行费用75,181,923.56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81,218,665.96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1月13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6-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3年2月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27,588,479.29元。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7,588,479.29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5,181,923.56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3年2月7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9,135,986.82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9,135,986.82元。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7,588,479.2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135,986.82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九州一轨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九州一轨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公告编号:2023-006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已设立及新设立)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

  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 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保理、福费廷等。

  公司将根据经营过程中资金实际收支情况及经营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开展各项融资活动。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融资协议及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公告编号:2023-008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573,016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3〕6-2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12,719,046元变更为150,292,062元,公司股份总额数由112,719,046股,变更为150,292,062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改《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以及《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公告编号:2023-002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军月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实施审计工作,本次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公告编号:2023-003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2号),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73,01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7.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56,400,589.52元。扣除发行费用75,181,923.56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81,218,665.96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1月13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6-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净额581,218,665.96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656,740,000.00元。对于资金缺口部分,计划通过自筹资金解决。现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募集资金净额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募集资金净额的情况,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公告编号:2023-005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生产经营,同时保证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流动性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额度内的现金管理事项,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2号),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73,01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7.4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656,400,589.52元。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50,980,784.4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5,419,805.10元,扣除发行费用75,181,923.56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81,218,665.96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1月13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6-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生产经营,同时保证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流动性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 闲置自有资金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下属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已设立及新设立)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等保本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及中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结存金额,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分笔进行现金管理,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额度内的现金管理事项,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部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合规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管理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现金管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本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公告编号:2023-007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郭俊艳,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021年复核凯恩股份凯伦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复核凯恩股份、凯伦股份、浙江医药2021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智春,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明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022年复核均普智能2021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审计费用50.00万元(含税、含单体报告)。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

  二、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经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胜任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保持工作独立性,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延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 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公告编号:2023-009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3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九州一轨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17日

  至2023年3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 九州一轨 625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 九州一轨 625室

  邮政编码:100071

  联系人:林静

  联系电话:010-63550155-691

  (三)登记时间:2023年3月14日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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