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如意集团”)1893.55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24%)的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计划在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如意集团股份不超过500万股(占如意集团总股本比例1.9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起始日期为自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如意集团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起始日期为自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如意集团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资产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如意集团1893.5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2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未来6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东方资产财务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 2007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每 10 股送 3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7 股)而获得的转增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500万股(占如意集团总股本比例1.9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上述股份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东方资产已承诺事项如下:2007年11月16日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鉴于本公司所持股份属于政策性、阶段性持股,如果由于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主管部门的要求等原因,上述股份发生权利主体变更或者被委托管理的,不视为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违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如意集团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东方资产不属于如意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如意集团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如意集团控制权发生变更。
3、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东方资产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东方资产《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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