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1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日上午9:15至2023年3月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4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19号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少斌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孙少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33,315,84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04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95,601,7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27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7,714,09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76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37,714,09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76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37,714,09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765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办律师以现场会议或视频通讯会议的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33,247,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7%;反对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645,7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9%;反对6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李科峰律师、王家龙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承办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