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2023年03月02日 05:2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简称“外运华中”)。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外运华中在广州期货交易所(简称“广期所”)申请工业硅期货指定交割仓库事项提供担保,包括为外运华中工业硅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提供无固定金额的资质类担保,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前,公司向外运华中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32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外运华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外运华中从 2016 年起开拓期货指定交割库业务,目前该项业务稳步开展。为满足外运华中业务发展需要,外运华中于2023年3月1日与广期所签订了《广州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双方约定工业硅的库容合计不低于2万吨。根据需要,本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向广期所出具了《担保函》,对外运华中在广期所开展工业硅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书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广期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如外运华中违反了协议书的约定或造成广期所、广期所会员及其客户或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损失的,广期所有权直接向本公司追索,本公司保证在接到广期所书面追索通知后十五日内履行连带保证责任等。担保期覆盖协议书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存续期包含协议书规定的自动续期的期间)。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外运华中提供担保,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456721192

  3.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9日

  4.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河南路5号

  5.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河南路5号

  6. 法定代表人:王理俊

  7. 注册资本:64533.99万元人民币

  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矿物洗选加工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快递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分支机构经营;报关业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 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

  10. 股权关系:公司合计持有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外运华中提供担保的范围为:外运华中在广期所开展工业硅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书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广期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为无固定金额担保。

  担保期覆盖协议书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存续期包含协议书规定的自动续期的期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外运华中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外运华中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包括其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综上,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115.54亿元人民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66.47亿元人民币、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约8.46亿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分别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97%、18.97%及2.41%。除上述有金额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还为全资子公司的仓库租赁等相关业务提供无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的期货业务提供无固定金额的资质类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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