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3月02日 05:2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3-013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2月22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3月1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五人,实到董事五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彦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更正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期末余额仅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本金,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利息,存在未完整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拟对上述事项进行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更正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将为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及项目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7.9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年度外汇套期保值计划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四)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3-014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22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并于2023年3月1日上午11:00在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跃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3-015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更正影响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不影响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列报。

  一、本次更正原因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3]3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指出:公司披露的《上市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关于关联方保理业务资金往来事项,只披露了期末应收关联方保理款本金余额,未包括未收回利息金额,导致该项信息披露不完整。

  经自查整改,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更正的议案》,对上述事项进行更正。公司本次更正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更正内容

  更正前:

  ■

  更正后:

  ■

  三、其他说明

  公司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信息披露人员的培训学习以及对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保证各项报告披露的准确性,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3-016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50%。被担保方南京钛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87.71%。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和“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预计将为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及项目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7.9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明细表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

  1、成立时间:1997年12月09日

  2、注册资本:108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彭安铮

  4、注册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大纬东路229号

  5、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原料(硫酸法钛白粉及其综合利用化工类产品)生产、销售;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和化工机械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相关咨询和技术服务;汽车配件、五金、建筑材料销售;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仓储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南京钛白100%的股权。公司与南京钛白关系结构图如下:

  ■

  7、贷款用途:用于南京钛白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元)

  ■

  9、南京钛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钛白”)

  1、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日

  2、注册资本:6250万元

  3、法定代表人:郎辉

  4、注册地址:江苏徐州工业园区天永路99号

  5、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原料:硫酸法钛白粉及其综合利用化工类产品、黄石膏、硫酸、硫酸亚铁产品生产、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徐州钛白2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持有徐州钛白80%的股权。公司与徐州钛白关系结构图如下:

  ■

  7、贷款用途:用于徐州钛白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元)

  ■

  9、徐州钛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南京钛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钛白国贸”)

  1、成立时间:2014年5月16日

  2、注册资本:3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彭安铮

  4、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

  5、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化工产品、矿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核准内容经营;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南京钛白持有钛白国贸100%的股权。公司与钛白国贸关系结构图如下:

  ■

  7、贸易融资用途:用于钛白国贸的日常经营和资金周转。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元)

  ■

  9、钛白国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南京金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供应链”)

  1、成立时间:2015年05月11日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许春兰

  4、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纬东路229号办公楼408室

  5、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提供电子商务、大数据服务;货运代理;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普通货运;企业管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材、塑料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金浦供应链100%的股权。公司与金浦供应链关系结构图如下:

  ■

  7、贷款用途:用于金浦供应链的日常经营和资金周转。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元)

  ■

  9、金浦供应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南京金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供应链”)

  1、成立时间:2020年07月02日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徐长海

  4、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方州路560号办公楼103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通过金浦供应链持有金马供应链100%的股权。公司与金马供应链关系结构图如下:

  ■

  7、贷款用途:用于金马供应链的日常经营和资金周转。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元)

  ■

  9、金马供应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安徽金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新能源”)

  1、成立时间:2022年04月11日

  2、注册资本:53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彭安铮

  4、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煤焦化基地华殷路12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肥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南京钛白持有金浦新能源50.94%的股权。公司与金浦新能源关系结构图如下:

  ■

  7、贷款用途:用于金浦新能源电池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元)

  ■

  9、金浦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为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及项目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7.9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将在上述担保具体实施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有利于各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于促进各下属子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除了金浦新能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对其他各下属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均为100%,其高级管理人员均由本公司派出,公司对以上各下属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本次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金浦新能源为南京钛白持股50.94%的控股子公司,其少数股东淮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和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基金,无法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金浦新能源电池材料一体化项目正在按进度积极推进,目前该项目已经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部分装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部分装置的施工许可正在办理中,部分建筑物已开始土建施工。董事会认为,本次金浦新能源申请项目贷款主要用于电池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有利于其未来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金浦新能源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其具备一定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7.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3.28%。除此之外,公司无任何其他担保事项,也无任何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3-017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外汇使用规模不断增长。为有效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有美元、欧元等。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资金规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累计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公司除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授权及期限: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审计部负责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施情况,至少每半年一次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流程、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算,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算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算的外汇收支款项时间相匹配。

  5、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且已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3-018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3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2023年3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程

  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10日8:30-17:00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累积投票的议案,每一股份享有与提名人人数相等的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乙轲

  联系电话:025-83799778

  联系传真:025-58366500

  联系邮箱:nj000545@sina.cn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说明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5

  2、投票简称:金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议案采用普通投票制(同意、弃权、反对只能选择一项)。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3-019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营产品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近期钛白粉国际国内市场情况,结合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公司价格委员会研究决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公司锐钛型和金红石型钛白粉销售价格在原价基础上,对国内各类客户上调1000元人民币/吨,对国际各类客户上调150美元/吨。

  公司将密切跟踪钛白粉国际国内市场的价格走势及供需情况变化,及时做好钛白粉产品的调价工作。本次产品价格的调整,对公司整体业绩提升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提价对销售量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新销售价格持续时间也不能确定,存在产品价格继续波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一日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更正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更正事项。

  二、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担保有利于各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于促进各下属子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且已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单文峰、孙洋

  二○二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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