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3-09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2023年度将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进行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分别不超过1,700.00万元、2.00万元、30.00万元、15.00万元,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572.22万元、1.70万元、2.40万元、14.92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唐贵林先生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此项议案。此项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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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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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尚未经审计,相关数据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3.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4.经营范围:产业投资及对本企业所投资产进行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汽车配件、五金工具、橡胶制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焦炭、矿粉、石灰石销售、冶金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41,670,926.28万元,净资产8,538,302.06万元,营业收入12,300,704.62万元,净利润-605,319.57万元。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方大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二)项有关规定,方大集团及下属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履约能力分析:方大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方大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合理的基础上,依据市场原则定价,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付款时间和方式由交易双方按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且具有一定的持续性,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规模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依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运营实际,能对公司经营起到积极作用,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唐贵林先生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业务需求,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因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原则定价,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人进行的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规模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在董事会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唐贵林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3-08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唐贵林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刊登在2023年3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刊登在2023年3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3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3-10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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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围或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实际授信额度及起始日期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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