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胶州市2023年1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期)。
据通告,2023年1月,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顺昌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开展了春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2类食品9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版)》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出了农药残留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胶州市家家福商品经营超市经营的尖椒,采购日期为2023年1月9日,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顺昌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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