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2月25日 05:2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薛向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薛向东先生、吕波先生、侯志国先生、李建国先生、郑晓清女士、林文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非独立董事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以朋先生、潘长勇先生、肖土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肖土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2)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交行北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二年,担保方式为非融资性。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其中,公司申请交行北分快易付共同买方额度,额度期限两年。该额度用于为公司下属并表子公司供应商在交行北分(含下属分支机构)办理保理融资业务,保理融资业务额度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就交行北分(含下属分支机构)给予前述供应商保理融资的应收账款项下公司下属并表子公司的付款义务向交行北分(含下属分支机构)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或不可撤销地授权交行北分(含下属分支机构)扣划我司账户资金清偿保理融资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3月13日下午15:0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9)。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八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薛向东先生: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历任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进口处项目经理、中国机械工业电脑应用技术开发公司经营部经理及总经理助理、加拿大ONYX公司驻华首席代表。现任公司董事长,全国工商联执委、中共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常委、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北京软件行业协会副会长、北京信息化协会理事长、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副会长、中关村上市公司协会监事长、北京市党委书记联谊会理事、湖南大学北京校友会会长、中国传媒大学MBA实践导师、中国科学院大学MBA企业导师、中国智慧城市投资联合体首任轮值主席。

  截至本次披露日,薛向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4,755,2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向东先生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东华诚信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并担任董事长职务。除上述关联关系外,薛向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薛向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吕波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讲师,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曾任加拿大ONYX公司北京办事处销售员、北京东华诚信电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次披露日,吕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76,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吕波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吕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侯志国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系统集成工作。曾在北京东华诚信电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CEO。

  截至本次披露日,侯志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侯志国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侯志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建国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曾在联想集团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次披露日,李建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28,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李建国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建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共公司董事的情形。

  郑晓清女士: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在中国东南技术贸易总公司、北京三金电子集团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市场部经理。

  截至本次披露日,郑晓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7,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郑晓清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晓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林文平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并负责公司投资并购的相关事务。曾任北京理工大学教师,2001年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次披露日,林文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林文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文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以朋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WHO疾病分类家族中国部主任。王以朋先生自2013年就读于长江商学院,并于2015年获得EMBA学位。

  截至本次披露日,王以朋先生未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王以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以朋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潘长勇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研究员。潘长勇先生自1991年就读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毕业后留校任教至今,长期从事信息领域的科研教学工作,是中国电子学会会士,IET Fellow,先后获得多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截至本次披露日,潘长勇先生未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潘长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潘长勇先生己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肖土盛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香港中文大学研究助理、康奈尔大学公派访问学者。2013年至今担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管理会计系主任。

  截至本次披露日,肖土盛先生还兼任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牙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肖土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肖土盛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5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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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苏根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推荐李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由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本次提名的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职工代表监事苏根继先生和蒋恕慧女士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八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泽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在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监察管理部总经理、商务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次披露日,李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泽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6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选举公司

  第八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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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与会代表表决,同意选举苏根继先生、蒋恕慧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苏根继先生、蒋恕慧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苏根继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讲师,曾任呼和浩特第一律师事务所、内蒙古经纬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兼监事会召集人、法律部负责人。

  截至本次披露日,苏根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苏根继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苏根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蒋恕慧女士: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在北京医疗器械所工作,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商务部负责人。

  截至本次披露日,蒋恕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蒋恕慧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恕慧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7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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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的议案》和《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上内容详见于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3月2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中信证券东华软件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中购买公司股票合计26,412,42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8412%,成交金额合计为200,039,950.79元人民币。根据《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购买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后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基于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为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上午10:3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表决通过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拟展期的议案》,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3月3日止。存续期内,如果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计划可提前终止。若本次展期即将届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存续期(含展期)上限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8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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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创科技”)、北京联银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银通”)、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新桥”)和控股子公司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医为”)向合作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银行及担保情况如下:

  1、合创科技向广发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原有授信),其中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合创科技在使用敞口额度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2、联银通向广发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原有授信),其中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联银通在使用敞口额度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3、神州新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额度期限二年。神州新桥在使用额度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4、东华医为向广发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原有授信),其中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东华医为在使用敞口额度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5、东华医为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额度期限二年。东华医为在使用额度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3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1层1102

  3、法定代表人:侯志国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计算机咨询;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计算机、通讯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合创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合创科技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经核查,合创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北京联银通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0年2月1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2层1201室

  3、法定代表人:薛向东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联银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联银通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经核查,联银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1年7月30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12层B-08号

  3、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神州新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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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神州新桥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经核查,神州新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1月23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 3号楼14 层1409室

  3、法定代表人:韩士斌

  4、注册资本:人民币26,982.297945万元

  5、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软件开发;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产品设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医疗器械II类;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东华医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6.71%的股权。具体股权关系如下: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东华医为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经核查,东华医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性质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东华医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创科技、联银通和神州新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对象东华医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有充分的实际控制权,为保证上述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东华医为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形,不会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9亿元,皆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11%。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9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3月13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1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 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 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 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2023年2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1、2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大会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3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23年3月10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健、张雯

  电话:010-62662188

  传真:010-6266229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190

  5、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5;投票简称:东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上表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上表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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