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6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318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规定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书面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 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2023-007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对象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
股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禾味业”或“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伍超群于近日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2022年2月23日)前6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6个月内,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千禾味业的股票,也不存在减持千禾味业股票的计划;
3、本承诺的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具有约束力,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千禾味业所有,同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若上述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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