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0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7日以专人、邮件、通讯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彩男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决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彩男先生、王景余先生、钱亚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非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自动卸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包海山先生、马亚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自动卸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出具了《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出具了《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天衡会计事务所的专业能力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公司拟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切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的运营要求,本次对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职位进行了重新表述,对《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1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7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旭鹏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决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监事会同意提名李一心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持续督导机构出具了《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持续督导机构出具了《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14日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2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2023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2023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拟提名王彩男先生、王景余先生、钱亚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包海山先生、马亚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5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上述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且不存在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超过6年的情形。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同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选举。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1/3。本次董事候选人中,没有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任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1、王彩男先生,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高级经济师;1998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公司前身苏州华亚电讯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兼任苏州春雨欣投资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彩男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727,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1%,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苏州春雨欣投资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65.51万股,与其夫人陆巧英女士、其儿子王景余先生(公司董事),共同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王彩男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是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王景余先生的父亲,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春雨欣投资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2、王景余先生,曾用名王春雨,199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迈柯唯医疗设备(苏州)有限公司采购助理,公司前身苏州华亚电讯设备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采购部经理;现兼任苏州华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迈迪康医疗科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融盛伟高端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澳科泰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景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5%,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彩男先生的儿子。王景余先生与其父亲王彩男先生、母亲陆巧英女士,共同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王景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3、钱亚萍女士,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会计师;曾任苏州四通电子仪器厂会计,苏州维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特别助理;2008年1月至2016年11月,任公司前身苏州华亚电讯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钱亚萍女士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苏州春雨欣投资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27.41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4、马亚红女士,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兰州机电设备总公司金昌供应站会计、财务科长,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宝鸡天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苏州工业园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江苏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部主任;现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苏州尚锐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相城区元和福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经营者;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同时兼任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亚红女士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5、包海山先生,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助理、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8年2月至2022年10月,任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助理、共享服务中心负责人、业务财务一部负责人;2022年10月至今,任苏试宜特(上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包海山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3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彩男先生提名李一心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2023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现任监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14日
李一心,女,199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苏州市相城区北河泾街道办事处;2017年11月至2022年6月,就职于苏州高铁新城综合办公室(宣传办公室),历任综合科高级职员(文体中心负责人)、综合科副主管(文体中心负责人)。
李一心女士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一心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4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同意黄健先生、陆春红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黄健先生、陆春红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14日
1、黄健先生,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公司前身苏州华亚电讯设备有限公司技术部技术工程师、市场部项目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市场部项目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黄健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苏州春雨欣投资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20.56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2、陆春红女士,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苏州大和针织服装有限公司品质检验员,公司前身苏州华亚电讯设备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监事;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工程师。
陆春红女士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5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8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8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总额为人民币396,2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6,609,2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590,8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31日验证,并由其出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36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6号)核准,华亚智能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4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4,0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3,418,867.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6,581,132.08元。
二、募投项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239,828,040.00元(数据未经审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337,500,000.00元(数据未经审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要求。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投资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华亚智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华亚智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亚智能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6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在上述授权额度内的资金仅限于购买银行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协定存款、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等其他对外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投资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本次对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效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华亚智能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华亚智能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亚智能对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7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6)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底,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8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7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1人。
(7)财务情况
2021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收入为65,62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58,493.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9,376.1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8)客户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7家,客户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审计收费总额7,940.84万元。
(9)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含本公司)。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3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涉及从业人员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任职人员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傅磊: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丽: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汤加全: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相关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5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0万元(不含税)。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已将上述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我们一致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审计机构,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8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3月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3月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日上午9:15至2023年3月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被委托的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议案1、2将对各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应选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3仅选举一名股东代表监事,本次股东大会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议案7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于登记截止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2月27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15143),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5)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股东大会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见附件一)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杨曙光 许湘东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2-66731999/0512-66731803
传真:0512-66731856
电子邮箱:ysg@huaya.net.cn xxd@huaya.net.cn
2、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六、会议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附件一: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43;投票简称:“华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2)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属于非累积投票提案的,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3年3月1日召开的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说明: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2月27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512-66731856)到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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