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8,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国元证券【元鼎尊享定制355期】固定收益凭证。
●委托理财期限:182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高的资金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含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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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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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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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在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证券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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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83,668.58万元,本次认购理财产品8,000万元,占比为9.56%。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理财产品,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同时能够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公司认购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5)。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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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国元证券【元鼎尊享定制355期】固定收益凭证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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