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石灰村)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张再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王良成、郭杨龙、宋正奇以视频方式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张寨旭以视频方式参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恒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池素娟、吴春叶、佟秀永、杨文华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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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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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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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POE高端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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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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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
2、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茅丽婧、马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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