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12月29日、12月30日、2023年1月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后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12月29日、12月30日、2023年1月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已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当前经营活动、经营秩序正常,外部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亦未发生重大变化,2022年第四季度受临时停业及其他不利因素影响,经营情况未见改观。公司近期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后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发现涉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即2022年12月29日、12月30日、2023年1月3日)买卖公司股票。公司未发现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2年12月29日、12月30日、2023年1月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涨幅较大,公司市盈率较行业平均市盈率偏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二)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网站及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 、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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