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3-001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175,000元“纵横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股份,累计转股股数9,297股,占“纵横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46%。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纵横转债”金额为人民币269,825,000元,占“纵横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352%。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纵横转债”累计转股金额为人民币8,000元,累计转股股数为425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80号文核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公开发行2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27,000万元,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2.8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24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7,0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纵横转债”,债券代码“113573”。
根据有关规定和《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纵横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3日至2026年4月1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24.49元/股。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纵横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8日起由24.49元/股调整为18.81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纵横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19日起由18.81元/股调整为18.78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纵横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8日起由18.78元/股调整为18.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2021-034、2022-032)。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纵横转债”累计转股金额为人民币8,000元,累计转股股数为425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175,000元“纵横转债”转换成公司普通股股份,累计转股股数为9,29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46%。
(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纵横转债”金额为269,825,000元,占“纵横转债”发行总量的99.9352%。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1-87672346
邮箱:zqb@freelynet.com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3-002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爱华女士持有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数量为8,21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3%。本次质押展期6,100,000股后,林爱华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6,1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74.29%,占公司总股本2.9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苏维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2,505,131股,占公司总股本35.57%。本次林爱华女士质押展期6,100,000股后,苏维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合计36,10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79%,占公司总股本17.71%。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林爱华女士办理股票质押展期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林爱华女士于2021年1月21日将持有的本公司6,1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99%)质押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业务的质押起始日为2021年1月21日,质押到期日为2021年7月21日。林爱华女士分别于2021年7月21日和2021年12月30日,将上述股份6,100,000股质押展期,两次展期后质押到期日为2022年12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069)。2022年12月30日,林爱华女士将上述股份6,100,000股再次质押展期,展期后质押到期日为2023年6月30日,并已办理完成相关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
本次质押展期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及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三、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林爱华女士的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主要包括日常收入、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次质押展期是对前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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