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0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明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龙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由不超过14.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3.94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之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2日、2022年6月3日、2022年7月5日、2022年8月3日、2022年9月6日、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1月3日、2022年12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31)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3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20,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2%,最高成交价为9.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769,611.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0月11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6,689,27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0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奥博”)于2023年1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发展和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能够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品种为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短期现金管理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各项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该等投资额度可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4、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使用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此外,在投资过程中,也存在着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公司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投资理财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并能够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四、履行的相关程序及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此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授权期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金奥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奥博”)于2023年1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1,403,200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584,196.6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655,501.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4,928,694.7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6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2SZAA20002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履行备案及信息披露手续。
投资品种不用于以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使用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品种;
(2)公司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相关程序及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此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授权期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金奥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及2022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购买了人民币1,200万元、人民币1,500万元和人民币4,000万元的“单位七天通知”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以及人民币5,000万元的“2022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22020”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了人民币3,000万元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2133期”、人民币2,000万元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2155期”、人民币2,800万元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2156期”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30日、2022年10月1日、2022年11月3日、2022年12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2022-122、2022-130、2022-140)。
公司于近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19,500万元,获得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736,032.30元,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一)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购买了以下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单位七天通知
2、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
3、存款金额:人民币19,790万元
4、起息日:2023年1月3日
5、到期日:提前七天通知
6、预期年化收益率:2.1%
7、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购买了以下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七天通知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
3、存款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
4、起息日:2023年1月3日
5、到期日:提前七天通知
6、预期年化收益率:2.0%
7、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品种;
2、公司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59,69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六、备查文件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业务回单;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业务凭证;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3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资料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2023年1月17日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为准。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喻芳
联系电话:0755-26970939 传真:0755-86567053
联系电子邮箱:ir@kingexplorer.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证券部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别提示: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的不确定性,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如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除带齐相关参会证明文件外,请务必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由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必要的消毒措施后,方可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六、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17”,投票简称为“金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9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月17日17:00之前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登记地点,不接受电话登记。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写“√”,涂改、填写其它符号、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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