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97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2年12月26日,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因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鉴于公司仍存在其他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方科”,股票代码仍为“600601”,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2021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已同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6)。
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6)。
二、相关风险警示已消除的情况
2022年12月23日,公司管理人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提请北京一中院裁定确认公司《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2022年12月26日,北京一中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6)。
2022年12月27日,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申请撤销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交易所批准,如公司获得交易所批准,公司仍存在因2021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而触及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以及因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而触及对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方科”,股票代码仍为“600601”,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98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系执行《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5%以上股东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信息产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互联”)、北京方正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数码”)、北京方正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方正安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6.63%增加至8.53%。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2022年12月27日,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方正信息产业送达的《关于方正信息产业之一致行动人增持方正科技股股票的通知》,获悉由于执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方正信息产业之一致行动人因获得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抵偿债务而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方正信息产业与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关系说明如下:
(一)方正信息产业持有天津方正启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后者持有方正互联100%股权,因此方正信息产业间接控制方正互联,方正信息产业和方正互联为一致行动人。
(二)方正信息产业直接持有方正数码100%股权,方正信息产业为方正数码控股股东,因此方正信息产业和方正数码为一致行动人。
(三)方正信息产业持有上海方正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后者持有北京方正安全100%股权,因此方正信息产业间接控制北京方正安全,方正信息产业和北京方正安全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方正信息产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
备注: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方正信息产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合计持股比例因四舍五入的原因与各家公司持股比例之和略有出入。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结果,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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