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批价值219万元的保税料件液晶板通过企业集团加工贸易方式,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往该公司所属集团的另外一家子公司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进行加工生产。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是以企业集团为单元,以信息化系统为载体,以企业集团经营实际需求为导向,对企业集团实施整体监管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是各级海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加工贸易监管的重要举措。在该模式下,同一企业集团内的成员企业之间可享受保税料件自由流转、加工贸易货物在备案场所自主存放、外发加工无需备案等海关保税监管便利化措施,大幅提高货物流转的效率。目前,我省已有11家企业参与企业集团加工贸易报税监管改革。今年上半年,4家牵头企业通过该模式流转货物3.3亿元,减免保证金210万元。
“集团主要生产平板显示器件的关键基础材料、器件,对即期交付和零库存的要求较高。今年以来,订单需求量日益增加,但物料采购局部供应紧张、子公司间产能分配不均的情况时有发生。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让我们集团各公司之间保税料件流转不再受限,一家公司出现料件短缺时可以从另一家企业及时调拨,大大缩短了生产周期。”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务负责人高峰介绍,“这次发往子公司的液晶板,不仅帮助公司节约了2天到3天的时间,还免征了41万元的保证金。”
据悉,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芜湖首个适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企业集团。“在了解到该公司的业务需求后,我们立即成立工作专班,提供‘一企一策’的针对性帮扶,在企业备案、现场验核、账册设立等方面全流程跟踪服务。”芜湖海关副关长郭宏先表示,将继续积极开展政策宣讲,对重点企业进行一对一辅导,加强企业集团的信用培育,扩大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红利的覆盖面,助力加工贸易企业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的同时,不断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赢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记者 何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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