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神药”竟含违禁成分

减肥“神药”竟含违禁成分
2021年08月12日 06:37 检察日报

原标题:减肥“神药”竟含违禁成分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刘红梅 孙明华)“无副作用、无需运动、无需节食……”类似的减肥“神药”广告在网上到处可见,许多人甚至不惜花高价购买。然而,这些“减肥药”真的可以减肥吗?它对人身体有没有危害?有没有安全保障?近日,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可以解答这些疑问。

  调查发现,多名群众购买的品牌为“仙女的秘密”的“减肥药”,其中含有国家违禁成分“西布曲明”。这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具有兴奋、抑食等作用,还会增加服用者患心脏病及中风几率。国家药监局已于2010年决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2019年5月至2020年10月期间,应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其上线叶某购买无产品标准代号、无生产许可证号、无生产厂家和厂址的散装减肥药,在明知含有西布曲明成分,多名顾客反映服用后具有口渴、心慌等严重副作用的情况下,仍通过网络向全国各地销售,并包装成“仙女的秘密”品牌,以提高售价和扩大销量。其间,其下线吴某又重新设计成“逆天瘦”品牌,在网上进行对外售卖,并发展鲁某、王某等下线进行销售。

  经调查,应某、吴某等人已组成遍布河南、江西、安徽、云南等多个省份的销售网络,销售“减肥药”十余万粒,末端销售价款达20余万元。案发后,应某、吴某等人陆续被抓捕归案,后分别被移送审查起诉。

  今年3月,禹王台区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该院认为,应某、吴某等人的行为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造成了损害,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于3月19日对应某、吴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建议法院对应某、吴某等人进行惩罚性赔偿,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6月4日,禹王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应某、吴某等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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